泰國請求香港引渡前總理他信?泰檢方:假消息!

【東博社綜合報道】據港媒報道,泰國前總理他信小女兒貝東丹將於3月22日在中國香港舉行婚禮,屆時他信或將出席女兒婚禮。

據香港華南早報 3月19日報道,中國香港方日前接到泰方請求,要求在他信前往香港參加小女兒貝東丹婚禮期間,香港引渡他信回泰。泰方還猜測,目前他信可能已在香港。此外,報道還稱,他信在2001~2006年期間任泰國總理,2008年流亡海外,後他信常定期前往香港,並以香港作為與為泰黨成員商討政事的聚會之地。

泰國請求香港引渡前總理他信?泰檢方:假消息!


泰國外交部監察廳廳長Chatchom Akapin透露,目前當局已掌握他信動向,這也是監察廳首次向香港提出引渡請求。據悉,泰國與中國香港並未簽署相關引渡條約,香港司法部受訪時也拒絕對此發表看法。

關於有消息稱泰國檢察院已致函香港當局,請求跟進逮捕泰國前總理他信並引渡回泰接受審判一事,檢察院外事處主任查充20日透露該消息並不屬實,因目前泰國檢方尚未向香港當局提交任何請求逮捕和引渡前總理他信的文件。

泰國請求香港引渡前總理他信?泰檢方:假消息!

查充強調,關於請求引渡的程序,一開始調查人員必須有引渡準確、清晰的住址信息,提交檢察官再次審查,然後再準備申請引渡文件,通過泰國外交部發送提交給香港當局。

“香港當局和泰國政府之間並沒有引渡條約,但我們可以通過外交手段以不同的方式請求引渡,如果我們有引渡人明確的進入香港停留的信息,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需要遵循的步驟更多,但也能進行。無論如何,我們目前仍沒有任何來自調查人員的證據,所以什麼都做不了,並沒有向香港當局提交任何內容。”查充指出。

查充還說,檢察官無法開始引渡工作,因為必須先從調查人員那裡獲得相關信息,警察必須將調查資料交給檢察官,以請求逮捕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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