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利用白條漏洞騙電商平臺110萬被判刑,平臺該擔責嗎?

木幽書


老梁觀點:大學生汪某等人利用京東白條漏洞實施詐(刷)騙(錢),導致平臺損失110萬元。雖然這是白條系統出現BUG,但是白條漏洞不是你去觸犯法律的藉口。我認為平臺作為受害者,應該無責,但由於平臺監管不力,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大學生利用漏洞刷走110萬事件回顧:

報道稱,大三學生汪某因偶然間發現“京東白條”存在一個“致命”漏洞——無需本人實名認證,也無需綁定銀行卡,用別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以註冊賬號並賒賬購物。於是汪某找到小夥伴,組織他們冒用別人身份註冊京東賬號網上購物,然後變賣套現,汪某等9人因詐騙京東公司110萬元,被以詐騙罪判處10年9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為大學生應該具備最基本的法律意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因為白條有漏洞就去刷錢,還夥同他人一起做違法的事,這沒什麼好同情的。如果當初及時伸手,或者是將該漏洞反饋到白條,或許就不會有今日的牢獄之災了。

作為平臺肯定有監管不到之處,但你這樣的薅羊毛,都吃上羊肉串了,不抓你抓誰?小薅怡情,大薅傷身,且薅且珍惜。願戴上白金手鐲的他們積極改造,重新做人。案件已經結束,當事人也受到應有的懲罰,但不可否認平臺也的確有監管不到之處,我認為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以上為個人觀點,不代表大眾的想法。如果您有其他觀點,請在下方留言,我們一起來探討,謝謝~您認為平臺應該承擔責任嗎?

老梁觀點


平臺有漏洞,作為平臺方京東顯然監管不力,應該承擔一定責任。但這並不意味別人就可以利用這個漏洞賺錢,這是兩碼事。

好比你的包包拉鍊沒拉好東西被人偷了,你自己也有點責任,但偷東西的那人肯定是不對的。

當然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監管不力需要承擔何等的責任,因為這其中的受害者是京東自己,沒有第三方。

所以,京東的責任大概也就是要承擔平臺蒙受利益損失的風險,也就是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財經新袖


首先大學生自己的責任肯定要承擔的,天下不會掉餡餅的,就算掉了你也要看看違法不?

其次平臺也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如果及時找到問題,發表追責聲明,可能不會出現這麼鉅額的漏洞;

但是最主要的還是大學生們的責任!


旭冀知識產權


大學生利用某居民家窗戶沒關嚴,入室盜取該居民100萬元,請問該居民有責任嗎?該不該輕判盜竊者?


北京韓保京


這個確實雙方都會有責任的,但是個人的責任肯定是已經無法避免了,只能大家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ProfessorGuo


當然應該擔責。

各擔各的責任,別混在一起,沒有混在一起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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