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不要發票 這個“便宜”莫給商家

本報訊(實習記者 謝曄)就餐後不索要發票,“便宜”的究竟是誰?商家的“便宜”是給了顧客還是自己?3月18日,記者通過走訪我市多家餐飲店發現,消費者就餐後向商家索要發票的意識淡薄,商家也不積極向顧客提供發票。

記者走訪時發現,不少市民都曾遭遇過商家“沒發票”或“送飲料”等不開發票的“小恩小惠”,但對於“你認為索要發票是否重要”這一問題,有多半受訪市民表示,“無所謂,寧願選擇打折或要贈品”。市民趙先生告訴記者,今年春節,在開元路的一家餐館就餐,餐後結賬向商家索要發票時,商家以發票用完的理由“打發”了趙先生。趙先生再次聯繫餐館想要補開發票,卻被告知,由於當時趙先生在結賬時沒有明確要求開具發票,所以餐館就給予趙先生一定的優惠,如果現在要補開發票,只能帶著當時結算的相關憑證,補齊當時優惠的費用。

市民李先生表示,發票對於能報銷的人才有用,如果選擇不要發票,一般能打折或有贈品,消費者是得到一定實惠的。市民白女士說:“索要發票不一定是為了報銷,商家總是以發票用完或是用打折、贈送這樣的‘小恩小惠’來逃避開發票,這樣的行為太不負責任,日後如果消費者要維權沒有憑證只能‘啞巴吃黃連’。”

記者調查發現,大型餐飲店一般不存在拒絕開發票的情況,只是給出一些優惠政策讓消費者選擇,消費者往往會選擇比較實惠的折扣,也就不要求開發票了,這也反映出市民索要發票的意識比較淡薄。在商家看來,開不開發票都是“你情我願”的事,很多消費者也確實沒有提出一定要開票的請求。

國家稅務總局西寧市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發票是購銷商品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消費者在消費時為了自己得“便宜”而不索要發票,不僅丟失了日後維權的憑證和權力,還助長了商家形成偷稅、漏稅的風氣,長此以往會造成國家稅收的巨大損失。消費者不可因“小利”,損害國家的“大利益”,消費者如遇到商家拒開發票,可以及時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進行舉報和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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