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扣銷售價款和折扣額是否應在同一張發票分別註明?

折扣銷售價款和折扣額是否應在同一張發票分別註明?

折扣銷售的務必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分別註明

一、 納稅人採取折扣方式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註明是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銷售額徵收增值稅。

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註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價款中減除。

二、折扣銷售、銷售折扣與銷售折讓

1.折扣銷售,又稱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會計處理中,折扣銷售按照折扣後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並進行賬務處理。

2.銷售折扣,又稱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例如,現金折扣的表示方式為:3/10,1/20,n/30,表示1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2%;20天內付款,貨款折扣1%;30天內則全額付款。

3.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則應當在發生當期衝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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