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今天有个朋友告诉小智君,他买了一款性价比极高的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代理人告诉她如果得了肝癌,发展成重症再做肝移植,可以赔付两次。同理,起初病因是尿毒症,后期需要做透析,后来身体器官衰竭需要器官移植,那么如果器官移植和尿毒症可以赔付两次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来分析一下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到底哪样的才是最有含金量的。

几款热销产品解读

先来看一下这几个月如火如荼的守卫者1号。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我们着重看标出的红色的部分,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初次患上本合同所列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句话已经明确写明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引起的两种以上重大疾病,仅赔付一次。

虽然,百年守卫者的条款将癌症单独分为了一组。但是由于上述条件的限制,某人得了肝癌,之后再做肝移植,是无法得到二次赔付的。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守卫者1号单独分组条款截图

再来看一下不分组的长生福的条款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仅按其中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依然的,我们发现,虽然长生福是重疾不分组,但是,即便是同一病种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引起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是不赔付的。这与守卫者没什么太大差异。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总结一下,不论是否分组,对于同一疾病引起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都是不可以得到两次赔付的。而不分组的优势就是在于减少了分组带来赔付的限制,增加了赔付几率,长生福把所有的重疾险种类放在一组里面。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癌症单独分组的重疾险,肝癌后进行肝移植?一定可以赔两次吗?

描述也是同一疾病同一医疗行为引起的重疾只赔付一次。

什么疾病可以重复赔付呢?

有的重疾险对于癌症的复发,转移,也是不赔付的,而有些是可以赔付的。癌症三次赔付(新发、复发、转移、持续,等待期五年)(确诊即赔付,可重复赔付三次,保障至终身)首次赔付后豁免保费。

再比如,某人因意外双目失明,过了疾病间隔期,得了癌症,这是可以赔付多次的。万一不幸的这个客户后来得了心梗,还可以进行再次赔付,这样的多次赔付是有意义的。

什么样的产品是好产品?

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出现,是基于现代医疗技术持续获得进步的逻辑,并且我们有足够长的寿命去预见这些进步,有足够多的机会去得到这些医疗资源。

另外,目前关于重疾关联性的调研,也只是基于临床数据的分析,并不是基于保险理赔数据的分析。“得病”并不等同于“获得保险理赔”,因为重疾理赔标准与临床医学的确诊标准存在一定差别。除了癌症之外,心脏疾病(冠心病、心脏病手术)和脑中风,在重疾理赔标准上都有比较严格的手术治疗和病情规定。

从这个角度说,目前多次赔付重疾险,在二次甚至三次赔付的定价发生率基础上,非常缺乏有效数据支持。

怎么评价多重赔付?

目前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定价都是相对主观的,更多以向消费者示好、以获取客户为目的。保险公司必须通过赚取长期利差,去平滑未来可能出现的赔付率估计偏差,所以这类产品的保险期间通常都是终身的。

不过,从消费者的角度说,目前的定价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我们价格上的实在优惠。根据我们前边对产品的解读,除了定价外,好产品的标准还应该是这样的:

a. 疾病分组合理,分组越细致,消费者二次获赔的机率一定程度上越大;

b. 每次重疾赔付之间的等待期足够短。

总结

1. 投保首先考虑因素始终是保额。多次赔付重疾险通常比单次更贵,这就决定了预算不足的消费者,投保多次赔付产品无法得到想要的保额,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建议选择单次赔付。而守卫者作为比单次赔付也不贵的产品,自然建议优先选择。

2. 越年轻选择多重赔付意义越大。剩余寿险越长,可触及并且获取的医疗资源越就更多,从一次重疾中康复的机率越大,这种情况下,选多次赔付重疾险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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