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說一下:彩禮到底該不該返還

在彩禮上漲的速度快要趕上房價上漲速度的今天,發生了好多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案例。

從法律角度說一下:彩禮到底該不該返還

例一、Y男和X女戀愛好多年,終於在2018年要修成正果,當時談的彩禮16萬,隨及辦了婚禮。兩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是好景不長,兩人婚後生活不到兩個月的時候即要離婚,並且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這樣的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例二、B男和A女定立了婚約,男方支付了女方8萬的彩禮,但是女方遲遲不肯領取結婚證也不肯辦理婚禮,在男方多次督促的情況竟然還和C男舉行了婚禮,這種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從法律角度說一下:彩禮到底該不該返還

例三、D男和E女是異地戀,多年的戀愛讓兩個人都萌生了結婚的念頭,男方支付女方10萬彩禮以後領取了結婚證,領證以後兩人各自回到各自所在的城市繼續生活,沒有共同生活,時間一長雙方覺的這樣的婚姻沒有意思,協議離婚,這是男方要求女方歸還彩禮錢,這種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從法律角度說一下:彩禮到底該不該返還

例四、R男仰慕K女,多年追求K女終於將K女感動,雙方談論彩禮錢20萬,男方傾其所有湊夠20萬付給女方,一度使得自己的生活十分緊張,但是最後修成正果,領取了結婚證。婚後生活不幸福的他們最後還是走向了離婚的道路,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這種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上面這幾種極端的例子都是生活中實實在在發生的事情,就這幾種情況,今天簡單說一下婚姻關係中彩禮的那些事!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例一這種結婚,並且共同生活過,並且給付人沒有生活困難的情況,彩禮不用返還;

例二這種沒有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例三這種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但是未共同生活的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例四這種婚前給付並且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從法律角度說一下:彩禮到底該不該返還

愛情是美好的,請每個人都珍惜並且好好經營和呵護你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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