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早没有喝酒
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
究竟......
案例报道
2019年2月26日06时34分,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龚家湾大队民警在七里河区晏北路东口例行检查时,发现沿该路段由南向北行驶的甘A27***小型轿车驾驶员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遂对驾驶员邹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属醉酒驾驶。执勤民警遂将其带至七里河大队抽取血液样本,进一步调查,经鉴定,邹某血液样本中酒精含量为119.8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驾驶员邹某说,自己25日晚上吃饭时和朋友喝了酒,第二天上午一大早有事自己就驾车出来了,没想到遇到了民警检查,侥幸认为自己开车上路没有问题,却没想到仍被检出酒驾。
这是为什么呢?
人体血液中酒精代谢是需要一定过程的,酒精浓度数值高低与酒后时间长短有关,也跟个人体质有关,所以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没事了”,有些人认为午间或隔夜饮酒,睡一觉后便可驾车,结果照样被交警查出酒驾,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依然会给出行带来危险。
需要强调的是
酒后驾车是以
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而非自我感觉和酒后时间长短界定
酒驾违法成本
1、饮酒后驾车
条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直接成本=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2000元罚款 + 一次记满12分
2、饮酒后驾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车
直接成本 =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15日拘留 + 5000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醉酒驾驶机动车
条件: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直接成本 = 吊销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5.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 吊销驾驶证 +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 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兰州公安交警提醒
“隔餐醉”或“隔夜醉”,只要驾驶机动车都属于酒驾,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如若前一晚喝了酒,甚至更多,请第二天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切莫用“自以为”撞了法律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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