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身陷傳銷組織” 女子自編自演坑“男友”


謊稱“身陷傳銷組織” 女子自編自演坑“男友”


圖為慈溪法院 陳露佳 攝

中新網寧波3月5日電(記者 李佳贇 通訊員 路餘 史夢詩)離異女通過微信認識了一名已婚男,兩人從網戀迅速發展成同居關係。為了她,他結束了與妻子多年的婚姻關係,期待有朝一日與她重組家庭,卻沒想陷入了對方“自編自演”的傳銷戲碼中。得知真相後,“痴情”的他又匯了筆錢,只為見她一面。日前,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場荒唐的誆騙。

年近五旬的虞先生(化姓)在兩年前終於用上了人生中第一部智能手機。學會玩微信後,虞先生十分新鮮,常通過“附近的人”添加好友閒聊,因此結緣了一名叫謝某的女網友。通過聊天得知,謝某比虞先生小9歲,河南人,結過婚,當時獨自一人在慈溪打工生活。

2017年春節期間,謝某沒回家過年,虞先生提出兩人碰個面。在初次見面中,虞先生覺得謝某隻身一人在外過年挺可憐,臨走時給了她600元。這次見面後,兩人之間的往來就頻繁起來,慢慢發展成了男女朋友關係,甚至一度吃住都在一起。

其實,在與謝某交往前,虞先生還有家室。但據虞先生的說法,他與妻子的關係長期冷淡,兩人的婚姻早已瀕臨崩潰邊緣。決定跟謝某在一起後,虞先生與妻子離了婚,在外租房生活,期待著有一天與謝某重組家庭。

2017年10月,虞先生急匆匆趕到派出所報案,說是回老家的女友至今未歸,根據種種跡象,擔心她被騙入了傳銷組織。虞先生表示,10月7日,謝某發來一個微信定位,地點在湖南長沙,謝某稱自己在跟一幫人上課,沒有人身自由,打電話也不能接。第二天,謝某又給虞先生髮來微信,表示傳銷組織讓她花錢買產品,買了產品就能離開。

十餘天后,虞先生又收到謝某的微信,說她已被帶到廣東,還給他發了定位,稱自己被要求交7700元買產品,希望虞先生能匯錢給她,好讓她儘快脫身。當天,連同謝某回慈溪的車費,虞先生共匯出8500元。

虞先生一心只想花錢幫女友脫離傳銷組織,誰知接下來幾天,虞先生髮送給謝某的信息就像石沉大海,謝某自此音訊全無。

正擔心女友安危的同時,虞先生接到了警方的電話。虞先生被告知,謝某被傳銷組織控制一說不存在,她早於10月16日便從河南老家回到了慈溪,虞先生愕然。

轉眼到了2017年11月,一條微信打破了沉寂。謝某向虞先生髮來消息,稱自己還被困於廣東的傳銷組織,讓虞先生打1.8萬元過去。期間,虞先生還接到一個歸屬地顯示為廣東汕頭的手機號碼,電話那頭正是謝某的聲音。

雖然已知一切都是“溫柔的謊言”,但為了能見到心心念唸的謝某,虞先生沒有戳穿,把錢打齊後,終於在紹興上虞見到了女友。

其實,2017年10月6日至同月21日,謝某滿口謊言地向虞先生要錢期間,她只在10月初回了一趟河南老家,根本沒去過湖南和廣東,之後主要生活在上虞和餘姚交界一帶。從虞先生處騙來的8500元早被謝某用於買化妝品和還信用卡,之後得來的1.8萬元,也被她花光,除了還信用卡、還老家建房子的款項外,剩餘的皆用在個人日常花銷之中。

經審理,慈溪法院認定了8500元為謝某的詐騙所得。到案後,謝某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並退賠了虞先生的經濟損失。該案現已審結,謝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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