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某“教練”帶學員公路練車被查,隨行“教練”出示假證被拘!

3月11日晚,汕尾市區交警大隊新港中隊民警在路面執勤時,一輛牌照為粵N2***學的小型汽車與一輛牌照為粵NBV***的小型汽車吸引了民警的注意,執勤民警迅速上前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民警調查,兩車駕駛員均為汕尾**駕校學員,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隨行的是自稱為“教練”的劉某與羅某。隨後民警對兩位“教練”調查發現,劉某所出示的駕駛證屬偽造證件,其本人並無駕駛資格。隨即將兩人帶上汕尾市區交警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汕尾某“教練”帶學員公路練車被查,隨行“教練”出示假證被拘!

在瞭解情況後,民警對劉某及羅某分別進行了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劉某因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與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被處以行政拘留4天,合併罰款7000元。而羅某因其駕駛證尚處於實習期,並無教練資格,將機動車交由申請人駕駛,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的,被處以罰款2000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汕尾某“教練”帶學員公路練車被查,隨行“教練”出示假證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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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醒各位學員,切勿在公路上學習駕駛,以免給自己和他人造成危害,同時請各位駕駛員不要使用假證,否則將被處以15日以內的拘留,罰款2000至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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