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事件推論

昨晚最火爆的娛樂圈新聞莫過於陳昱霖父母的公開信了。相信大家都看過了,吳秀波也被娛樂圈的紀委書記給@了。奈何吳秀波本人並沒有出來親自回應,只是工作室發了律師聲明。參考羽凡吸毒事件中工作室聲明被直接打臉,推斷此次事件真實率能達到99%。

去年中秋節9月24日的時候陳昱霖發的朋友圈,並沒有引起什麼轟動效應。當時就有媒體指出吳秀波的公關能力很強,其實小編看來,吳秀波的公關能力是比不上黃曉明的。

在事情突發的時候,吳秀波應該是採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將陳昱霖女士送到國外,並答應給分手費。看來女方應該是接受了條件的。奈何錢給少了,女方催帳給吳秀波催煩了,然後吳秀波就開始玩手段把女方騙回來,女方腦袋不夠用,上當了。直接導致了回國直接進了看守所。

我說女方腦子不夠用,有很多數據支持的。第一,當小三。人家有老婆有孩子,你還付出真感情,你說你傻不傻?第二,吳秀波那麼有錢,你還昨晚煲湯洗衣服,你有勁沒地方用還是跟人家要不到錢僱人啊?第三,讓你回來你就回來,如果他能言行合一,他會找小三嗎?第四,這都兩個月了,你的父母才發出來公開信,你是不是還一直相信能讓他心軟放你一馬啊?

還有就是吳秀波先生,作為男人挺佩服你的。女方說跟了你七年,也就是2011年的時候就已經跟你了唄,你2010年才開始火,剛火就找小三,你挺急啊。但是一個女人被你玩弄了七年,你不膩嗎?你是真心的還是覺得傻子好用啊?

仔細讀了陳昱霖父母的公開信,也仔細研讀了薛起堂律師的聲明。公開信並沒有公開敘述詳細的事情始末,委曲求全的態度,心疼女兒的心情,基本上表達出來了。小編不想用知情權這個詞來說事,吳秀波還沒到用這個詞的境界。但是覺得陳昱霖父母的公開信料太少,不能引起太多轟動。在這還是要勸勸陳昱霖的父母,想辦法保證你們女兒的人身安全,抑鬱症導致自殺,這是一個太完美的理由了!(原諒小編港劇看多了。。。)

還有就是律師聲明這個事,是不是五百塊錢起步就可以找律師寫聲明瞭。起訴這個事現在也是簡單,到法院遞個起訴書就行,如果標的低的話,可能也就二百塊錢。老百姓可能不捨得花這個錢,但是明星賺錢多容易啊,打個噴漆都夠打一年官司的了。如果有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看到這篇口水文章,你們能不能幫忙提個建議,打官司的起訴方能不能按照收入或者資產來繳納起訴費用啊?不然我們的司法機關太忙了。憑什麼大家都交稅,明星就可以因為收入高隨便打官司呢?當然,明星還是不交稅的多,會節省。

人設崩塌這個詞,是誰研究的?真的有水平。人設,就是人物設定吧。應該是劇本上常用的一個詞,說某某明星的人設,我覺得就是說他連最基本的做人都是設定好的。可惜明星把演技都用在做人上了。也難怪大眾都喜歡明星的私生活隱私啥的,因為在這方面才能看到明星的演技,老百姓追求藝術上的滿足,也是煞費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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