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中院迅速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

抚顺中院迅速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

2月27日,抚顺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工作。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抚顺中院迅速传达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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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是市法院开展今年工作的主要遵循。市法院要认真学习传达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的讲话精神,对照省法院提出的树立“七个方面的意识”、“九项具体工作”和市委提出的“实好干”要求,具体细化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会议精神上来,落实到创建“双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上来,落实到努力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的部署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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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贯彻落实省法院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朱海涛从六个方面对市法院提出要求。

1.大干之年应当是案件质量年。今年市法院要在提升办案质量上多思考、多想办法。就探索改变当前指导模式,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等作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2.大干之年应当是基础建设年。今年“一化两中心”建设是省法院部署的重点工作。市法院要全力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提高工作效能,推出两个在全省能够叫得响、立得住的标杆。

3.大干之年应当是服务保障年。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靠党委和政法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4.

大干之年应当是防范风险年。要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防范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管理和安全保卫,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事件督办指导机制,不断提升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

5.大干之年应当是学习提升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足、业务能力强,能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需要、新形势、新变化的新时代法官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抚顺,推进抚顺法院审判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基础。

6.大干之年应当是强化管理年。按照“强化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坚持“立足建设、着眼管理、以建带管、以管促建”原则,不断强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知识管理及其他管理,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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