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藏屍案二審新細節:朱曉東買過《死亡解剖臺》

今年8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朱曉東不服提出上訴。今天上午10點,上海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記者旁聽了整個審理過程。

12月13日清早,入冬後的申城寒意漸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門口外,楊敢連從上衣的口袋裡摸出一包煙,隨後點上……

這一天,是“殺妻藏屍案”二審開庭的日子,和一審開庭前“一宿沒睡”的狀態不一樣,可能是來源於對判決的信心,楊敢連和記者說:“昨晚休息得很好。”

今年8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朱曉東不服提出上訴。今天上午10點,上海高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記者旁聽了整個審理過程。

法庭上,朱曉東否認故意殺害妻子,辯稱是“激情犯罪”,他的辯護律師以楊儷萍的個人微博為基礎提交了11組新的證據,控辯雙方圍繞“新證據”等爭議焦點展開了一場“唇槍舌戰”,案件將擇期宣判。

殺妻藏屍案二審新細節:朱曉東買過《死亡解剖臺》

殺妻藏屍案二審新細節:朱曉東買過《死亡解剖臺》

“我感覺我的生活毀掉了。”

“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到庭!”上午10時整,隨著審判長手中的法槌一聲落下,朱曉東在左右兩名法警的押解下緩緩步入法庭。

一頭板寸、一身灰色毛衣的他耷拉著腦袋,神情裡有些頹然……

這是朱曉東第三次站上被告席,而上兩次,分別是去年11月29日和今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及宣判的時候。

當時,二中院判決認定: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婚,後共同居住於上海市虹口區。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後,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屍體用被套包裹後藏匿於家中陽臺上的冰櫃內。

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後,朱曉東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今天的二審庭審現場,朱曉東陳述上訴理由稱自己不是故意殺害妻子的,僅僅是因為爭吵情緒激動才殺了人。

“爭吵前我們剛從杭州旅遊回來,但因為住宿、高鐵票等種種問題,這次遊玩並不是很順心,她一直和我抱怨嘮叨。”朱曉東稱,事發當天,兩人又為此事拌起了嘴,自己一怒之下就用雙手掐住妻子的脖子,最終導致楊儷萍窒息死亡,“我只是想讓她不要說了,並不是真的想殺人,我們平時不爭吵時也都挺好的。”

朱曉東語速不快,說到這兒時稍有停頓。“在殺人之後,我的第一反應是生活毀掉了,沒希望了。”

3個月大肆揮霍50餘萬

可面對這種“絕望”,朱曉東事後的一系列行為卻令人詫然。

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在案發當天10點21分,即案發後短短几小時之後,朱曉東便從妻子楊儷萍的支付寶裡轉賬了4萬元給自己的賬戶,隨後又將這筆錢劃入了他本人的銀行卡。且根據證人的供述,當天晚上,朱曉東還約了朋友吃飯並在晚飯後泡了吧。

從作案直至歸案的3個多月裡,朱曉東肆意揮霍的錢款高達50多萬元。期間,朱曉東還用楊儷萍的錢款以及以楊儷萍名義所借來的貸款、身份證,多處旅遊、並與異性開房約會。

為了掩蓋楊儷萍已死亡的事實,在此期間,朱曉東還冒充楊儷萍,通過微信與亡妻的家人和朋友聯繫。並在11月22日楊儷萍生日當天,用楊儷萍的微信發了一條共同慶生的狀態,製造楊儷萍還存活的假象。直至去年2月1日,楊儷萍的父親楊敢連六十大壽,作為獨生女兒的楊儷萍遲遲沒有出現,引起了家人的懷疑,自知無法隱瞞的朱曉東才在母親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面對這樣一個新婚一年,辦酒席不到半年的妻子,發生如此大的事情,你事後的這些行為絲毫沒有任何反常,該如何解釋呢?你想過這些欠債怎麼還嗎?”面對檢察員的訊問,朱曉東稱,只是為了麻痺自己,“我是準備好自殺的,最後的放縱吧,這些錢在我自殺後會有家裡人幫我償還的。”

《死亡解剖臺》是巧合嗎?

在今天的二審庭審現場,控辯雙方對一審認定的證據進行了質證。

比如在一審認定的證據中,朱曉東曾在殺人前曾以家人名義購買過《死亡哲學》《死亡解剖臺》等書籍,而書籍中恰好又有冰庫藏屍的情節,這是偶然還是必然?

對此,朱曉東在庭上承認,他的確買過這些書,但只是因為網站在搞活動,自己從沒看過。“那這些書籍為什麼不是寄到你和你妻子的居住地,而是送到了你父親家裡?”對此,朱曉東解釋,“因為怕家中無人接收。”

庭審現場

對於此前朱曉東網上購買的這個巨型冰櫃,楊儷萍家屬的訴訟代理人認為這同樣是個疑點。“你家中有4件冷血動物,依你所說冷血動物需要你一週餵食一次冰凍老鼠,冰箱有各種大小的,你為何獨獨選擇了202升這麼大的?有這個必要嗎?”朱曉東的回答是,冰箱裡還會存放一些供自己和妻子吃的冷凍食品。

然而面對這種種質疑,朱曉東的辯護律師卻認為,這些證據並不能與本案產生一定關聯。作為補充,辯護律師還以楊儷萍的個人微博為基礎提交了11組新的證據,以此證明朱曉東是“激情犯罪”,而楊儷萍生前已有輕生情緒。

對此,檢察員當庭質證,認為這些所謂的證據全部來自於楊儷萍生前的個人微博截圖,而楊儷萍的微博在她死亡後仍處於繼續使用的狀態,因此相關內容的增刪改均不受控制,尤其在被告方提交證據後直至今天開庭,所涉及的相關內容也都有了出入,因此對本案中這些“電子證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存在疑義。

2個半小時上演“唇槍舌戰”

“對於罪行的評價,應在於罪行本身,而不是道德層面上,原審判決顯然對於殺妻者的道德評價過高,缺乏現實基礎。”在朱曉東辯護律師的辯詞裡,相較於殺人後拋屍、碎屍等情節,朱曉東的主管惡意不算深,對於社會的危險也較少。

“這是一個人生失敗的男人,因為夫妻吵架一時衝動殺了人,在他殺人後因為心理上缺乏疏導,及時行樂只是一種犯罪後的瘋狂行為。” 辯護人認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的突發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

然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的檢察員卻認為,朱曉東的一系列行為完全與傳統的人倫道德截然相反。“在殺妻後僅僅幾小時之後即非常清醒地轉移財產,將屍體放入冰櫃,又在7天后訂了從上海到韓國的酒店機票,這些行為完全缺乏對於死者起碼的尊重。”

檢察員認為,也正是朱曉東的這些行為,觸及了人倫可以接受的底線,才導致社會對於本案的關注度如此之大。“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楊儷萍家屬訴訟代理人發表辯論意見時同樣保持了請求二審維持原判的堅定態度。“縱觀整個事件,從案情的準備、到案中的殘忍,再到案後的冷漠,朱曉東的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其大,今天的庭審中,朱曉東對於很多重要內容以‘記不清’敷衍了事,可以看出,自首隻是他為了尋求生路的一種方式,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悔罪。”

被害人代理律師

最後陳述階段,朱曉東起身對面法庭短短數語:“我愧對妻子和家人,願意認罪悔罪。”上午12時23分,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案件回顧

2013年

楊儷萍和朱曉東經人介紹後建立戀愛關係。

2015年12月31日

楊儷萍和朱曉東領證。

2016年5月

兩人搬到案發地居住。

2016年5月28日

兩人辦了簡單的酒席。

2016年10月17日

朱曉東和楊儷萍在家中發生口角,隨即他扼住楊儷萍脖頸,導致楊機械性窒息死亡。殺妻後,朱曉東用一塊紅色床單包裹住楊儷萍的屍體,放在家中冰櫃底部,冷凍了105天。

2016年10月17日——2017年2月1日

這105天中,朱曉東用楊儷萍的手機和外界進行溝通,一人分飾兩角,營造出楊儷萍仍然在世的假象。朱曉東不僅模仿楊儷萍的語氣發佈朋友圈,還頻繁在微信上與妻子的親友進行文字互動。不過,對於語音聊天、電話通話等,其均以手機故障、無法進行語音交流為由搪塞。而當楊母等人提出見面、探望等要求時,朱曉東則通常以楊儷萍的口氣回覆稱,自己“正在外地旅遊,無法見面”。同時,透支楊儷萍信用卡,陸續揮霍掉10餘萬元,用於玩樂、旅遊。

2017年2月1日

楊儷萍的父親楊敢連60歲大壽,作為獨生女兒的楊儷萍遲遲沒有出現,引起家人的懷疑。自覺無法隱瞞的朱曉東,在母親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2017年8月3日

朱曉東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

2017年11月29日

上海市二中院開庭審理此案。在當天的庭審中,法庭就被告人朱曉東的犯罪動機、作案手段、自首情節以及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開了調查,對證據進行了質證,並充分聽取了公訴人、訴訟代理人、被告人、辯護人的意見。在庭審4個小時後,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2018年8月23日

距離首次開庭審理8個月後,去年曾轟動上海的“殺妻藏屍冰櫃案”,今天上午9點半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官當庭一審宣判:被告人朱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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