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丧心病狂连杀14人,却说自己是“英雄”?

胡文海,男,山西人。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而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执行死刑。导演贾樟柯电影《天注定》有对‘胡文海事件’的相似描述。公平而论,胡文海曾经想走上法制轨道,这当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转变。然而,那些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却敷衍行事,使得真相始终没有得以揭开,却以一种恐怖血惺的方式落幕。时隔多年后,事实逐渐被掩埋,有人省掉经过,专门把胡文海审判其间说自己是除贪官的两段话剪辑出来,断章取义,添油加醋,把胡文海塑造成为英雄。其中争论却蒙昧无知,让人难以言喻。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丧心病狂连杀14人,却说自己是“英雄”?


姓名:胡文海

性别:男

籍贯:山西省 晋中市 榆次区大峪口村

职业:煤矿老板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主犯

案件回溯

1993年,当胡根生任村支书时,胡文海曾经承包过3年村办的大峪口煤矿,据几位村民讲,也不知什么原因,胡文海还白白多包了两年,由此胡文海发了一笔大财。五年后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将煤矿重新承包,由于别的村民出价高,村干部决定将煤矿交与他人经营,但胡文海执意要以原价续包,作为一名村干部,胡根生自然不可能答应胡文海的无理要求。从此,胡文海便恨上了胡根生。

1999年,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找胡文海商议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举报后,稽查处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矿的煤运往太原销售),查不出证据,此事就不了了之。贾润全被刘海生(原煤矿矿长)打了两拳。

1999年6月19日,胡文海因浇地一事,与本村高彦书、高彦堂兄弟发生口角,并发生争斗,在争斗中,胡文海头部被铁锹劈伤而住进医院。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因害怕报复当晚连夜搬走。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原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高彦堂姐夫)所托,前来调解此事,许以2万多元作为调解费。胡文海认为有幕后指使者,要求指出幕后指使。但高彦书说没有。

胡文海坚信这绝不是什么“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强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户,而高家兄弟是从河北省井陉县迁移此地的,独门小户,两家平时没什么矛盾,浇地当晚亦未发生口角。但从高家兄弟的动作来看,他们是要把他“往死里闹”,所以,胡文海认为高家兄弟背后一定有人指使;他们是要“暗杀”他胡文海,“杀人灭口”。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胡根生(原村支书)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据此,胡文海推测,胡根生一伙认为是他指使贾润全等人告状;把他除掉,就没人再敢告状了。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丧心病狂连杀14人,却说自己是“英雄”?


此后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苏三四次,逼他说出受谁的指使,但高彦苏没说。

胡文海认为此事系村干部胡根生、刘海生、李利生等人背后指使,便生报复之念,并购买了消防斧,后又向被告人刘海旺索要炸药3.7公斤,雷管5枚。胡文海在侦查期间的供述证实:从1999年6月19日和高家兄弟因浇地发生口角,他们拿铁锹劈了我之后,我就下决心要查清是谁参与劈我的,并准备全杀了他们。第一我暗中调查是什么人参与的;第二前年买了两张假身份证,准备逃跑时用;第三是问刘海旺要了一包炸药和几个雷管,万一杀人后跑不掉准备自杀用;第四是买了一把消防斧;第五是乱花钱,大肆嫖娼、吃喝,把挣的钱全花了。

1999年6月19日被劈伤后,胡文海就起了杀心,剩下的日子不过是在寻找证据,等待机会。他曾设想过在除夕之夜大开杀戒:“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他曾经计划杀人数量多达45余人。.

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人物。

2001年,大峪口村再次竞标煤矿,胡文海仍然没有承包成功。胡文海认为这是村官从中捣鬼。

2001年1月份,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1993年度的工资表。胡文海通过这个工资表的查账,得出村官贪污500万的结论。侦查期间供述:“我看见这几年他们大致贪了500多万。我看到他们贪污了这么多,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当渠道告他们。”

于是胡文海又挨家挨户地跑,共得到大峪口村121名村民包括党员和干部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不过这个签名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未有资料说明。

胡文海在侦察期间供述:他最早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说过两天再去查,但却一直不查。于是,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区、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贾润全说:“胡文海告状前,我告诉他两条经验:一、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二、还得有资金: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买点小礼。文海在村里承包过煤矿,知道得比我多。我说你可别像我,告了个没结果。”

结果,8个月过去,没有任何相关方面进行回应和处理。

一审庭审中,胡文海盛赞省纪委、省公安厅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迅速:“对我的上访材料,省公安厅迅速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1个月后批到榆次区公安局,结果,公安局整整压了5个月……”

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这些举报材料最后都被批到两个部门处理:一是乌金山镇纪委,二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据胡文海说,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对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而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则以“没有办案经费”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垫支办案经费,该大队长又以“人员也不够”来敷衍。

2001年10月26日晚7时许,胡文海指使刘海旺以调解为由将胡根生和原村煤矿会计李继先后骗至自己家中。胡文海和其弟胡青海威逼殴打胡根生、李继二人书写所谓的“贪污”材料,因二人不从,胡文海持双管猎枪和刘海旺持消防斧将二人押出门外,向西行至胡文海之父胡广智家大门外时,李继因听到附近过往车辆的警报声而突然反抗,胡文海先打死李继,又瞄准胡根生,因猎枪哑弹,胡根生上去抢枪,与之反抗,胡文海又令刘海旺持消防斧劈伤胡根生,胡文海再补了一枪,胡根生装死躲过一劫。胡文海给了刘海旺1000元现金后,刘海旺逃离现场。之后,胡文海杀性大起,在近3个小时的作案时间内,先后将本村张敬林等12人杀死,并致3人重伤。在总共14人被害身亡者当中,年龄最大的71岁,年龄最小的仅10岁,其中两人是村干部。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丧心病狂连杀14人,却说自己是“英雄”?


胡文海杀人后,返回家中,与胡青海说了杀人之后,拿上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骑自行车沿偏僻小道一路逃至太原许西村后,将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的夏利出租车。被正在建设路盘查的职工新村刑警中队民警抓获。

被捕后的胡文海,坚称自己为除贪官而杀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只有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高彦书是“浇地纠纷”被胡文海认为要杀他的人。其它人跟胡文海并无深仇大恨,如原村长冀金堂、村民胡三计、胡福龙等,他们只是被胡文海认为曾经“散布谣言”,说过“胡文海不是东西”及“劈死他活该”之类“坏话”,或者只是与胡根生关系过密,而被他悍然屠戮。事后,胡三计之子胡俊林认为:我和胡文海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如果有意见可能是因为他结婚时我没有上礼。


山西榆次特大杀人案:丧心病狂连杀14人,却说自己是“英雄”?


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

2001年10月26日21时许,晋中市榆次区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门前开枪打死村煤矿销售员李继,并勒令旁边的刘海旺用消防斧将原村支书胡根生劈伤。之后,胡文海又开枪射击,再伤胡根生,胡根生装死逃过一劫。刘海旺伤人后,因恐惧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双管猎枪继续报复杀人。他依次来到村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前村长冀金堂开设的小卖部,杀死冀金堂,打伤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计(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杀死胡三计、他的儿媳以及儿媳的两个妹夫;到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到前村支书李利生家,杀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个小时的时间内,胡文海相继枪杀14人,枪伤3人。

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26血案”,并当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枪支弹药罪,两罪并处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胡青海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被省高院驳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处大会”,宣布了对3名案犯的终审判决。10:30左右,胡文海、刘海旺两人被执行枪决。。。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刘海旺及其辩护人所提其在本案中属胁从犯、犯罪后有明显的悔罪表现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根据被害人胡根生的陈述,在胡文海与胡根生夺枪的关键时刻,胡文海指挥刘海旺劈胡根生,刘随即动手。有证据证明刘海旺系受胡文海指挥作案而并无证据证明其受到胡文海的胁迫作案。故其所提系胁从犯的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另外发案后刘海旺确曾让贾明亮向“110”报案,但其没有说自己用斧子劈人的事实,并在他人报案后仍继续逃跑,并无归案的意思表示,无法说明其有悔罪表现。故该条理由无事实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相关人简介

刘海生:“我跟胡文海原来处得相当不错,后来知道他在告我,因为我没贪污,所以也不当回事……再说,就是他对我有意见,也不至于杀人吧?” 他说:“高家老大(高彦苏)脑子有问题,不然,借他8个胆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断然否认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出了事儿,政府没给受害者一点儿补偿,哪怕说句话也行呀……现在的社会,安全感简直太差了!”刘海生说出了他的感慨。

李利生是大峪口村的副支书,曾先后担任过村民兵连长、治保主任、村支书等职。从1990年起,先后荣获过市级“优秀党员”、“模范村干部”等各种荣誉,亲属拿出30多份荣誉证书。据许多村民介绍,李利生是难得的好村官,担任村支书的几年间,在他领导下,大峪口村村民吃上了自来水,通上了电,翻修了小学校舍。李利生一心为公,深得村民爱戴。就在遇害的前一天,他还在组织大家维修小学学校门口的一段路。

刘海旺是从大峪口村进山大约3公里的北山煤矿职工,他41岁,1978年就参加工作,被捕前还是北山矿的安全检查员。刘的领导对记者说,刘海旺工作表现不错,人缘儿也好,性格挺柔和的,要说他一个人敢和人打架,谁也不相信,听说他杀了人,工友们都不相信。刘的工友们分析说,刘海旺很讲哥们义气,常和胡文海来往,可能是受了胡的什么恩惠,才一起去作案的。

 采访记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

pol.ice: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pol.ice: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pol.ice: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pol.ice: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pol.ice: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pol.ice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

pol.ice: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pol.ice: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pol.ice: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 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后来,当记者再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他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下后患。

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 (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

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pol.ice,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案后大峪口村

胡文海家在村子的紧后头,大门前一面足有3米高的照壁上,琉璃砖瓦成龙凤呈祥图案。院子是全砖结构垒起的四合院,大门紧锁,门旁的墙壁上钉了一张半张纸大小的铝制小牌牌,那是榆次市(现已改为榆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社会治安模范户”标志牌。

胡文海家南侧的一户人家同样大门紧锁,北侧的一户住着胡文海的四弟一家。听说是记者,胡家人以老父老母身体不好为由拒绝采访。后来才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些。

据胡家人讲,胡文海是家中五个兄妹中的老大,高中文化,年轻时候就脾气不好,常和人吵架,但对父母、弟妹却是关照有加。胡文海的四弟对记者说,这次被胡文海杀害的高三子兄弟俩,曾经跟胡文海因为浇地打过架。胡文海的大弟胡青海有精神病,主要是因为婚姻上不太如意,离婚后就一直疯疯癫癫的,他跟着胡文海绝对是打伙伙(瞎起哄之意),案发后,胡青海并没跑,反倒稳稳地呆在家里,直到刑警来家里抓走。

“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你把他关进监狱里,他还怎么行凶杀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对记者感慨。

大峪口村很平静,刚到此地的人,根本感觉不出3个月前,这里曾发生过一起大屠杀。

记者数度看到:胡文海家人跟其他村民乃至受害者的家属随意地打招呼,交谈。这些受害者家属的脸色也很平静,看不出他们已然成了仇家。

胡文海的家在村子西头,一处很宽大的宅院,两座挺新的房子。胡家人告诉记者,出事以后,9户受害者的家属没来他们家闹过,没向他们提什么要求,甚至连一句交涉也没有。

“可能到执行民事赔偿的时候,双方的关系就会紧张起来了。”胡文海的四弟胡润生分析。“他们(受害者家属)都希望得到赔偿,但我大哥只有这两座房子,不够分,矛盾就会越来越激化。”

根据法院判决,胡文海共需赔偿原告66.8万元;胡青海共需赔偿原告16.7万元。胡文海被捕后,他名下价值1.5万元的股票被封存,加上这套宅院,是他所承认的自己的全部财产。他二弟胡青海是光棍,两度离婚后整天昏头昏脑,更没积攒下什么资产。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有14人是33~56岁的壮年男女。案发前,他们都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的伤亡,使家人在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时,经济也即刻陷入困顿之中。胡文海所称的那点财产,肯定满足不了这些受害者家属的索赔愿望。

一场屠杀带给大峪口的创伤,不会那么迅速地弥合于无形。表面平静的大峪口村,正涌动着错综复杂的暗流,并可能酝酿出新的风暴。不管是在法庭上还是面对记者,胡文海一再声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后悔,只有遗憾—遗憾该除掉的没除掉!”

自从3个月前被胡文海、刘海旺打伤后,胡根生就再没回过家。他的大儿子是村会计,父亲被伤后立即辞职,跟弟弟一起不知所踪。如今胡根生的家里只有妻子和老父老母。胡父70多岁了,晚上睡觉不敢脱衣服,天天接送儿媳上、下班(他的儿媳在村小学教书)。知情人说,胡根生现住在丈人家,但小舅子撵了他几次,说胡三少爷(胡文海三弟胡润亮)还要杀你,你不要连累我们家。

“胡三少爷还要杀人”的风声,不知是谁放出去的,如今传得沸沸扬扬,闹得大峪口村人心惶惶。

然而压力最大的还是“胡三少爷”本人。胡润亮几次向记者吐露他的担忧:怕万一有谁再遇不测,嫁祸到他头上;怕被哪个急眼的仇家开车撞死……

在采访中,记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个法制的阳光播洒不到的地方。村民们说:大峪口的村干部说是选举,其实还是上头任命;“村务公开”这些政策在这里根本就看不到。当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伤后,他没有报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来了结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彦苏此后数次被胡文海殴打,他也没想过报案,而是整天心惊胆战地等待下一次报复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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