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為母報仇,除夕夜殺仇人全家,被判死刑 是非曲直網友爭

張扣扣為母報仇,除夕夜殺仇人全家,被判死刑。是非曲直網友爭論不休

陝西漢中張扣扣為母報仇而殺人案引發廣泛關注。這起案子的特殊性在於,張扣扣是為母報仇,將仇家全家殺害。所以,當這起兇殺案出現時,也引發了大家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張扣扣為母報仇,無可厚非。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這樣做是恩怨分明。

這起案子是這樣的。張扣扣在1996年13歲時,他的母親汪秀萍跟鄰居家一名17歲的少年王正軍發生爭執。汪秀萍十分惱怒,拿起鐵棍將王正軍的額頭打了一下。王正軍不甘示弱,拾起一根木棍打在汪秀萍的腦門上。汪秀萍重傷不治身亡。由於王正軍當時未成年,且汪秀萍先動的手,對本案有一定過錯,所以法院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分析一下這個判決,其實並無不當之處。畢竟在打架時,誰也沒想到一木棍打下去會要了人命。定為故意傷害罪是合理的。

張扣扣目睹了母親被殺,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種子。此後他當兵復員,從事各種行業,生活不順,在35歲時回到家鄉,看到了殺母仇人王正軍一家,仇恨的情緒就難以抑制。他認為,正是母親被殺,導致他這麼多年的不順利。一直賺不到錢。他決定報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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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除夕夜,張扣扣持刀將王正軍與王正軍的哥哥、王正軍的父親全部殺害。潛逃過程中張扣扣見警方搜捕甚急,前往派出所自首。

雖然面臨著許多爭議,但法院的判決剛剛已經下來了。張扣扣被一審判處死刑。

公訴人認為,張扣扣因為生活不順,而將不滿發洩到王正軍一家。張扣扣則否認,認為他純粹是為母報仇。如果母親不死,他的生活會好很多。

很多網友支持張扣扣,認為他為母報仇做得對。但這裡我要發表一下自已的不同看法。

張扣扣的母親被殺,是意外的因素。是在打鬥中被誤殺的。這種殺母之仇說真的並不能說是不共戴天。俗話說,不知者不罪。如果母親是被人故意汙辱殺害,那是不共戴天的仇恨。這種打鬥中的誤殺並不能升級到必須要殺死對方來報仇的程度。何況,當時確實是張母先動的手。王正軍也被法院判處了應得的懲罰。從這一點來看,張扣扣動手報仇就顯得有些名不正言不順。如果他的母親無辜被殺,兇手又逍遙法外沒有得到懲處,那他報仇肯定會得到大家的諒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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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報仇也不是不可以,但需要有個度。怨有頭債有主,王正軍才是殺害他母親的直接兇手。王正軍的父親與大哥跟這件事沒有什麼關係。可張扣扣在報仇時,竟然將王正軍的父親與大哥都一起殺死。這就是濫殺無辜,無法原諒了。也可以看出,張扣扣完全就是在發洩對生活的不滿而失去了人性,喪心病狂。如果他真的只是想替母親報仇,那他殺了王正軍就會覺得心滿意足,而絕不會對王正軍的父親與哥哥下毒手。正是他不給別人留下後路,他也就沒有給自已留下後路。如果他當初只殺害王正軍一人,那法院也許還能網開一面,讓他逃脫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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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次張扣扣被判死刑,是他兇殘失去人性的濫殺之行所咎由自取的結果。為母報仇當然不錯,但也應該有理有利有節。而不是濫殺無辜的理由。民國時,有一個女子施劍翹,為父親施從濱報仇,將殺父仇人、大軍閥孫傳芳擊斃。由於施劍翹是為父報仇,所以她得到四方各界的支持。國民政府也將她無罪釋放。但如果施劍翹在報仇時,將孫傳芳全家殺害,孫家很多無辜的人都死在她槍下,那大家還會無條件支持施劍翹嗎?當然不會。報仇,殺害仇人即可,濫殺無辜的,必定要受到法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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