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光明中学(高中)插班生招生简章
应社会广大家长的意愿,结合学校学位实况,光明中学(高中)本学期拟面向社会招收少量优秀插班生,为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将组织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一、高二插班生(含艺术生)
二、报名条件:
1. 中考成绩需达我校当年的中考录取分数线;(2018年民办线625分、2017年民办线640分)
2. 东莞户籍、本省外市户籍学生;
3. 外省户籍学生需要满足条件: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是外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②合法稳定住所;
③有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4. 本省外市户籍或外省户籍学生需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有我市高中学籍。
三、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2019年1月23日
四、考试时间:
2019年1月24日(初定)
五、考试科目:
数学(150分)、英语(150分)
六、报名办法:
1. 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亲临本校高中教导处报名。
2. 需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中考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生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外省户籍学生还需提供居住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 联系方式:叶老师22291371;黄老师 22679931。
七、招生流程:
——光明中学高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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