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的同学们有福了,今年最后一批公租房公示,赶紧看有没你!

大家好,这里是柠檬说房。本期推送深圳宝安区户籍 本年第五批认租名单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员配租公共租赁认租初审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现已完成对提交认租申请的6805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初审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合格认租家庭共6805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在以下网站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四、重要提示

(一)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人中,属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公示结束后,深圳市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将于近期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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