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勇 王 柯:复杂科学管理视角下的农村电商集群生态系统研究

金 勇 王 柯:复杂科学管理视角下的农村电商集群生态系统研究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互联网+农业”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我国产业链中的供需矛盾日益显现,传统意义上的“小农”式生产结构已无法满足农村电商规模化发展需要。如何从“生态—经济—社会”系统层面上建立创新生态系统,为乡村创新系统注入持久的知识资源,强化支持乡村创新的中介服务,重塑农村经济市场秩序,实现农村电商集群产业的转型升级,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农村电商与集群创新生态系统

“农村电商集群”主要解决农村电商个体发展局限的问题,通过技术创新构建具有网络化特征的空间组织结构,将政策、市场、物流、信息流、人力流等,集聚成协同互动的技术创新“种群”,实现创新主体价值的延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2118个淘宝村,同年销售额达到1200亿元,带动就业岗位2800万个。同时全国各地出现大量“淘宝村”的聚集区,包括浙江遂昌地区、江苏沙集地区、甘肃陇南地区、河北清河地区、浙江丽水地区等。“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是以生物学隐喻来揭示创新的系统范式。该系统被认为由多个创新主体(电商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农村合作社、农企协会、政府、非营利性组织等)和创新环境(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之间,通过多方面、跨组织、跨文化的网络连接构建的非线性复杂社会系统。

(二)复杂科学管理

以复杂科学管理的视角分析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管理问题,实质是承认农村电子商务集群是农村地区多主体介入其中的社会层面上的复杂系统。将各方面资源按照某种方式相互整合,产生了系统整体具有而单个部分所不具有的属性、特征和行为。农村电商集群创新中,企业个体具有随机性、不确定性和非线性。大多数相关企业创新行为都镶嵌在由集群内相关主体构成的复杂社会网络中,网络内各主体的行为及结果会受到复杂拓扑结构的影响。主体经济利益的差异需要通过系统性协调。本文依据复杂科学管理来分析“遂昌模式”的集群生态圈的结构和要求,并对如何构建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展开分析。

二、“遂昌模式”的电商集群生态圈特性

(一)我国农村电商集群的发展现状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由过去通过技术突破和成本创新的“融合—改造—创新”的个体式升级方式,转为当前基于“互联网+”的集群式协同发展。我国农村传统电商的企业化、品牌化和专业化优势,能为农村电商集群奠定坚实基础。很多农村地区积极建设大数据平台,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挖掘互联网优势,迅速提升消费者体验,强化了消费渠道的建设,实现了传统农村电商集群产业内部信息化融合。

“遂昌模式”源于农村小型家庭作坊式生产,以“家庭生产+线上销售、小额订单+线上销售”为主要模式。以潘东明为代表的农村电商领头人将当地特色农产品与新兴互联网技术相融合,积极摸索农村特色电子商务。通过邻里示范、社交示范和网商协会平台互动学习,进一步带动生产商、原料供应商、服务商等多个主体(Agent)聚集,逐步形成了农村电商产业生态圈。

(二)“产业+服务”的电商集群生态圈组成与构架

产业生态圈是指为农村电商集群提供产业链环节所需服务而形成的生态群落。“遂昌模式”构造了服务生态圈+产业生态圈的双生态圈,为农村电商集群提供完整的商业生态及附属链条,并围绕商业生态链条的各个环节提供支持和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整合生产信息资源、技术支持、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物流网络等各类服务。

从宏观系统角度分析,“遂昌模式”的电商集群产业生态圈通过集聚优势和网络优势的双重作用达到了组织结构整体最优,表现出强大竞争力。遂昌县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理念,全面推动电商创新创业的发展。电子商务集群生态圈分为三大模块,包括遂昌电商的服务商、供应商和网商。通过构建网络通道将信息、知识和技术等资源优化整合配置,在优惠政策的推动下构建了“网商+供应商+电子综合服务商+传统产业”的全新农村电商集群产业生态圈。

从微观结构角度分析,农村电商集群网络由核心网络、辅助网络和外部网络三个层次构成。核心网络包括供应商、生产商和销售商企业;辅助网络包括由科研机构、地方政府、中介及金融机构之间构成的“桥梁”网络。辅助网络与核心网络构成农村电商集群网络的内网。外部网络由外部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构成。通过互动为集群网络内成员的创新提供各类新技术、人员、信息支持,从而有利于本地创新网络的发展。生态圈内网络节点的关系链,是信息、知识、技术、资本在传递和扩散过程中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增值的价值链(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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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态圈是通过整合各类服务,为农村电商提供价值增值而形成的生态群落。“遂昌模式”的电商集群服务生态圈分为3个模块,包括农村信息化服务、电商创业服务、农产品电商服务。在农村信息化服务中,遂昌赶街农村电商服务平台提供了多渠道的农村信息化服务和农产品电商服务。在电商创业服务中,遂网县网店协会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的服务性公共平台,通过独创的“七统一”服务模式,以亲情化的服务理念、低门槛准入条件、标准化的营运管理,实现农村电商从“单打独斗”到“抱团管理”的转变。同时遂昌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建立了“四维产品质量控制体系”。企业家协会、嘉言民生、邮政局和其他政府部门积极创新,共同参与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形成农产品品控、质量标准化和流通溯源等体系。在健全冷链配送体系的同时,与顺丰、申通、韵达等国内配送企业合作,实现了“江浙沪皖区域24小时配送到家”(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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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放的多要素功能网络空间外围层

农村电商集群生态圈外的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专业市场等,构成了外围环境。构筑外围层的开放性多要素功能网络空间,能够为集群内成员提供各种新的技术、人员和信息支持,从而有利于本地创新发展。具体包括:协助供应商产品开发、搭建技术咨询平台、提供分销平台及综合推广服务、对接了提供融资服务的投资机构等。

三、“遂昌模式”电商集群生态圈的复杂科学管理分析

(一)“遂昌模式”电商集群生态圈的复杂性特征

农村电商集群环境与系统信息的多元化和庞杂化,构成农村电商集群发展的主要特征(如表1)。复杂系统本质上是流动的、非中心化的,并随着内部的相互作用不断转变。“遂昌模式”的电商集群生态圈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多元性和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其电商集群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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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遂昌模式”电商集群生态圈存在的问题

1. 农村电商企业集群生态圈产业层次低、协同创新失衡。“遂昌模式”的电商集群发展打破了农村传统的熟人社会网络,转而演变为契约关系,农村电商在契约约束下形成新的上下游产业链,一段时间内实现农村电商“地理”上的集中,表现为“形聚而神散”。该过程难以建立企业之间在市场机制之外的正式或非正式互动机制,企业之间缺乏配套协同。电商模式的高度可复制性,低端仿制品的企业之间产品和服务高度相似,导致同行之间严重的同质化竞争。

政府对农村电商集群的影响力需要加强。一方面,政府缺乏整体布局和战略规划,导致电商大多缺乏与其他地区的协同合作。另一方面,政府和中介对农村电商集群发展缺乏有效支撑,忽视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结构,无法依据规律因地制宜制定集群发展规划。

2. 农村电商集群生态圈发展空间有限,农村资源有待开发。目前“遂昌模式”集群式发展表现在规模扩张和电商人数的增长,并未实现企业或集团化经营。由传统“小富即安”的生产模式和家族式经营模式发展起来的个体农村电商难以扩大生产。农村集群发展的空间受到地理位置、资源禀赋、文化习俗、创业人才等多种因素制约,大多数农村电商只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缺乏对农副产品的创新开发。系统内部的网络结构仍需要优化,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优质优价”农产品电商优势难以发挥,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3. 农村电商集群生态圈内部成员缺乏创新力,高素质电商人才短缺。“遂昌模式”的生态圈内部成员缺乏创新力。当前集群的发展仅依靠土地、政策、投资等硬件环境的建设来实现“间歇性”维持,生态圈内部成员之间缺乏协同学习和创新的行为。在网络运营、技术支持、客服咨询和美术加工方面无法满足当前市场需求,最终导致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驱动力不足。当前遂昌的资源和生活条件,对人才的吸引和培养有限,农村电商高素质人才缺口较大。

四、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构建

(一)构建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意义

农村电商集群发展,需要通过复杂网络获取创新活动所需的信息、技术和服务,当内部群体获得社会属性,带动生产商、原料供应商和服务商等多种产业聚集,各个主体之间形成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创新关系。当前由于农村电商企业自身资源与能力有限,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以整合各类资源。

从功能角度分析,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需要集成资源汇聚机制、价值交换机制和平衡协调机制推动多主体要素间的交互作用,保障创新创业主体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帮助,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从动态视角分析,农村电商集群产生的最大效应是多主体协同创新,表现为一种持续、动态、自组织的平衡。这就要求在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时,需要围绕创新过程提供多种要素,使之与不同创新过程动态匹配。

(二)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

当前在国家鼓励构建创新生态系统的宏观环境下,为促进创业发展,各地政府纷纷提出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创新生态系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创新生态系统的本质是追求卓越,主要由科技人才、科研机构、风险资本、基础研究项目、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构成。

农村电商产业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在某一具有区位优势的区域中,以农村电商主导产业为中心,集聚大量联系密切的创新组织以及相关支撑环境要素。围绕企业资源、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来构建内部结构,通过生产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金融模式创新,持续不断地促进组织创新、知识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网络系统(如图3)。政府的作用是建立和维护这些生态,企业数量是农村电商集群产业的基本单元,专业人才是农村电商集群产业发展的源动力,金融机构的投资是集群发展的“血液”。

金 勇 王 柯:复杂科学管理视角下的农村电商集群生态系统研究

(三)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复杂科学管理分析

环境层是指集群创新发展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创新文化、创新技术、集群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集群基础设施又包括遂昌电商所在区域的交通、能源、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政策环境包括创业支持政策、基础设施供给和使用政策、人才引进政策、投融资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等;集群创新文化包括崇尚创新、激励创新、保障创新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行为习惯和社会环境等集合体。

主体层是指集群创新环境下的不同组织,包括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社、农企协会和中介机构等。集群中各主体的能动作用是集群创新发展的根本动力。根据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角色划分,核心企业是集群创新活动的直接行为主体;政府机构是集群创新环境的营造者和创新活动的推动者;高校及科研院所是集群创新活动的动力源;各类中介机构和咨询机构为集群创新活动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物流、金融机构、电商运营服务是集群创新活动的润滑剂。

模式层中的3类模式包括生产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金融模式创新。生产模式创新包括通过信息化促进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需开发新的物联网应用、保鲜技术和配送模式。商业模式创新是指农村电商集群和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包括在全国各地出现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集群发展模式的“淘宝村”。将当地电商集群模式与网商平台进行融合,又可构建“互联网+农业”的创新商业模式,如四川凉山州的“合作社+企业+网商”模式。金融模式创新是指加大资金产业规模,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支撑农村电商集群发展。当前情况下需要转变传统融资模式,扩大农村融资来源。通过创新已有金融模式,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引入多元化新型农村融资模式。如“政府担保”“农村抵押融资”“农户农业互助保险”等多种新型农村融资模式,满足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建设。

(四)协同创新机制的流程

农村电商企业创新方式,由过去的“单兵作战”逐步演变为当前“集群互动”的协同创新模式。创新的非线性、异质性主体和网络结构特点决定了农村电商集群需要进行协同创新,协同创新主体之间互联构成复杂网络结构,使得农村电商集群创新处于混沌性边缘,获得复杂网络作用下的“涌现”。农村电商间的协同创新能有效驱动各种信息、技术和人才流动,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克服单个企业创新资源不足的缺陷,带来创新效率的提高。协同创新机制的结构主要由政策激励、制度保障和知识成果所有权激励组成。

五、农村电商集群创新发展的策略

(一)环境层创新发展策略

从长远角度来看,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发展,需要重视建设农产品销售体系和解决农村电商消费问题这两个环节。在建设农产品销售系统过程中,需要突破区域和产业的局限,以大数据为基础,构筑开放多要素功能网络空间,对大数据进行收集、挖掘与应用,推动电商生态系统从无序向有序转变。在解决农村电商消费问题的过程中,促进系统成员的多样性和协同进化,搭建投融资、政策、服务、人力资源及技术研发的创新平台,聚集能为电商企业创新提供知识、技术、资金及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协作创新群体等多种主体,同时对接提供融资服务的多种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平台征求意见和反馈、发布创业项目、组建人才团队、获取项目技术服务以及进行项目资金众筹。

(二)主体层创新发展策略

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要保持长期稳定发展,需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有为政府”消除创新生态系统的功能障碍,包括强调的维护竞争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投资与基础学科的研究和创新创业过程。政府要继续加快交通、网络、物流、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注意激励机制的构建,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提供政府补贴或创新基金,构建良好的集群创新氛围,规范电商市场健康运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相关政策。

必须提高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的物种多样性、合理布局生态位,营造好的集群创新环境。通过丰富种群数量,提高整个群落的竞争力与创新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把创新驱动等同于农村电商企业“创造性破坏”,而应看到企业家精神的“创造性重组”,才是实现产学研融合进而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动力。完善生态系统内部的服务体系、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等。增强系统成员的合作关系,推动合作企业的协同进化,营造协同进化的良好生态环境。培育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产业整合,以资本为纽带,多元化培育龙头企业,同时注重品牌和产品质量标准的建设,提高市场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模式层创新发展策略

农村电商集群创新生态系统模式层的构建,需要实现3种模式的创新。

生产模式的创新,需要围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展开,同时对物流、加工和配送等专业性服务进行创新升级。政府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协会要对新农户进行培训,同时宣传与传授网络安全知识及防范措施,增强农户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合理引导农民将产品销售与购买融入电商模式,使农村电商真正为农民服务。

商业模式的创新,结合“互联网+”背景,集群内部各企业需要更新传统观念,积极探索创新电商服务模式,对现有商业模式进行深度融合调整。促进集群企业由模仿创新向服务创新的转变。企业需要根据市场需求波动不断调整营销计划,从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避免陷入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的恶性竞争。

金融模式的创新,政府和金融机构需要集成多元化创新资源,继续加大对农村电商企业的投资力度。探索政府引导、无偿资助、银企结合、风险担保;创业投资在贷款贴息、风险补助、担保贷款、阶段参股、跟进投资、投资保障等方面的金融投资方式。

农村电商的发展要抓住根源性障碍,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口,以发展带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将新的创新生态系统与农村电商集群发展实际相结合,有效解决目前农村电商集群产业中出现的问题,实现我国农村电商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电商集群产业的发展从“适应新常态”到“引领新常态”。

(选自《决策与信息》2019年第3期,湖北新型智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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