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遗弃后伤人,原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宠物狗被遗弃后伤人,原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王先生因公司加班,晚上10点钟左右才回到居住的小区。其在路经一花坛时,突然窜出一只花斑狗将王先生小腿咬伤。王先生随即报警,警察出警了解相关情况后,将王先生送往医院治疗,王先生共花去医药费6642元。后经警方调查得知,咬伤王先生的花斑狗系王先生所在小区的刘女士饲养,刘女士因其儿媳近来怀孕,遂将该宠物狗遗弃在小区内,每天下楼时还会在该宠物狗常呆的花坛中投放一些狗粮。

后王先生找刘女士索赔,刘女士称,其早已将该宠物狗遗弃,不再对该宠物狗负有管理义务,不应对王先生的损失负责。

那么,王先生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权利向刘女士索赔呢,刘女士将宠物狗遗弃后是否还需要对该宠物狗伤人事件负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刘女士将宠物狗遗弃后还需要对该宠物狗伤人事件负责,王先生被该宠物狗咬伤后有权要求刘女士赔偿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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