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南充社保卡可與配偶、父母、子女一起使用

好消息!

3月1日起,

城鎮職工個人賬戶擴大使用範圍,

可用於支付職工本人及配偶

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下列費用。

在統籌地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含掛號)、門診特殊疾病(含定點藥店)、住院、健康體檢、非計劃免疫接種、遠程診療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需個人負擔的醫療服務費用;

在省內定點零售藥店購買慾疾病治療和醫療康復相關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輔助器具等費用;

在統籌地區內支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重特大疾病保險、長期照護保險等由政府開展的與醫療保障有關的社會保險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

3月1日起,南充社保卡可與配偶、父母、子女一起使用


具體通知參見下方!

3月1日起,南充社保卡可與配偶、父母、子女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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