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5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刚在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回顾

1

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为普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01 全力保障打赢防范风险攻坚战

对5件侵害企业利益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对1名涉罪企业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1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次。

02 全力保障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为11户精准贫困户41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29.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从严、从重、从快查办扶贫领域犯罪,仅用5天时间就对楼下镇楼下社区干部岑某某骗取精准贫困户养牛补助款一案提起公诉。

03 全力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依法批准逮捕3件9人,提起公诉9件14人,发出生态领域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1份,督促水务部门收缴县域内砂石厂水土保护补偿费9.8万余元。向林业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0份,全部得到有效落实和整改,补植复绿面积93.1亩15500余株。

2

突出司法为民,在平安普安建设中担当新使命

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平安普安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

01

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

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领域的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58人。严惩盗、抢、骗、赌等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6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铲除社会毒瘤,坚决“破网打伞”,深入摸排并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对“1·25”张某某等5人涉恶案件、“2·07”杨某等人涉黑案件衍生案件提起公诉,抽调精干力量提前介入“4·28”郭某某等13人涉黑案件。

依法对盘水街道莲花山刘某等5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青山镇李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等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02

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监督公安机关对4件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4件4人,对瓦某、保某某销售死因不明的牛肉和杨某某、徐某某在销售的牛肉中添加罂粟壳粉等案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03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对轻微刑事案件启动刑事和解33件(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审查逮捕20件47人,不批准逮捕10人,审查起诉案件24件48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4次,公安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组织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助教育工作18次、社会调查19次,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安排亲情会见。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次,受教育人数1450余人。

3

维护司法公正,在强化监督中取得新进展

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1突出抓好刑事检察监督

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6件1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16人,撤案10件19人,纠正漏捕14人,纠正漏诉15人,书面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35件。

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对9件案件发表意见建议。

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得到采纳,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工作,监督执行金额50余万元。

02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惩治恶意欠薪专项工作,摸排恶意欠薪案件线索21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1份,为20多位农民工追回工资24.43万元。

依法向人社、交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2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0万余元。

03深化公益诉讼监督

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2份,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67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令被告人在州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1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工作。

4

深化司法改革,在检察办案中取得新成效

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安排部署,主动结合地方实际探索科技创新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01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院11名员额制检察官办理案件796件,6名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09件,占全院办理案件总数的39%,重大案件出庭支持公诉4次。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案件344件,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绩效奖金分配重要依据。

02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组建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强化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委调查程序的有序衔接。

对州监察委、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其中包括全州首例留置案件万某某受贿案和原兴义师范学院副院长姜某某(正处级)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为全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

03深化智慧检务建设

制作电子卷宗238件542册,通过律师阅卷系统接待律师阅卷85次,为司法办案、律师阅卷提供极大便利。

通过统一业务平台录入案件416件,向外单位送达523件。

建成“三远一网”,在全州检察机关率先上线“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法院实现案件的线上流转,减少人力物力投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通过对“移动协同”、钉钉考勤、云上党建等软件的深度运用,极大提升公文处理、考勤管理、党建等工作效率。

5

坚定不移从严治检,在检察队伍建设中展现新面貌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努力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0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41次、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13期、专题研讨7次,派出干警参加各类培训45人(次),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战斗性。

开展“不忘初心颂党恩·牢记使命铸检魂”主题诗歌朗诵比赛、“七个一”庆祝建党97周年等活动,有力增强干警责任感、自豪感和使命感,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以传统文化节日为依托,组织开展迎新春文艺晚会、“清明节”祭扫、重阳节尊老敬老等主题活动,组织观看《文朝荣》、《我是检察官》等影片。

02.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查找廉洁风险点49个,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坚持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2件,每月按时向县委报备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对案件质量、办案纪律、会风会纪、上班纪律、院党组决议执行情况等开展日常检务督查,发出通报25期,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12人进行分类约谈。

6

打造造阳光检务,在提升检察公信力中彰显新担当

深入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01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40余人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余人(次),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进行落实、答复。

02

深化检务公开

积极构建普安检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四位一体”的自媒体方阵,全方位宣传党中央各项政策方针及检察工作动态。

建成检务公开查询系统,全年案件程序性公开770件,文书公开192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5件。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获得的荣誉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得到县四大家领导批示肯定10余次。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个人和集体共获上级表彰27人(次),其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司法救助工作获得全州检察机关“单项冠军”。

「两会」图解2018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公诉局局长陈江同志荣获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我县“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

三是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四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工作,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程序推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按照“五个过硬”要求,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补强补齐短板,扎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国刚检察长:

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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