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山圖記: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不忍忘,亦不能自忘於其人

《吳山圖記》是明代散文家歸有光所寫的一篇文章,主旨在於說明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不忍忘,亦不能自忘於其人。

吳山圖記: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不忍忘,亦不能自忘於其人

歸有光(1506~1571)明代官員、散文家。字熙甫,又字開甫,別號震川,又號項脊生,漢族,江蘇崑山人。嘉靖十九年舉人。會試落第八次,徙居嘉定安亭江上,讀書談道,學徒眾多,60歲方成進士,歷長興知縣、順德通判、南京太僕寺丞,留掌內閣制敕房,與修《世宗實錄》,卒於南京。歸有光與唐順之、王慎中兩人均崇尚內容翔實、文字樸實的唐宋古文,並稱為嘉靖三大家。由於歸有光在散文創作方面的極深造詣,在當時被稱為“今之歐陽修”,後人稱讚其散文為“明文第一”,著有《震川集》、《三吳水利錄》等。


《吳山圖記》原文及譯文

吳、長洲二縣,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諸山,皆在吳縣。其最高者,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而靈巖,吳之故宮在焉,尚有西子之遺蹟。若虎丘、劍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勝地也。而太湖汪洋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沉浸其間,則海內之奇觀矣。

吳縣、長洲兩縣的縣治,在吳郡的郡治所在地,兩縣劃分境界各自管理。府城西南的眾多山岡,都在吳縣境內。其中最高的山峰,有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等山。靈巖山上,春秋時吳國的宮殿的故址就在那兒,還有西施的遺蹟。像虎丘、劍池以及天平、尚方、支硎等處,都是名勝所在地。太湖浩浩淼淼,面積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在湖中沉浮,真可以算海內奇觀了。

吳:吳縣,今已撤銷併入江蘇蘇州市,為吳中區。長洲:明代縣名,後併入吳縣。明朝二縣均屬蘇州府管轄。郡治所:州府官署所在地,此處是指蘇州府治。吳縣和長洲縣的衙門也設在蘇州城內。治:治理。穹窿:山名,在今蘇州市西南。陽山:在今蘇州市的西北。鄧尉:山名,在今蘇州市西南,因東漢時鄧禹曾隱居此山而得名,山上多梅花。西脊:又稱西磧山,在鄧尉山西。銅井:又稱銅坑山,亦在今蘇州市西南,以產銅而得名。靈巖:山名,在今蘇州市木瀆鎮,又名石鼓山、研石山、象山、石城山。吳之故宮:春秋時吳國君主夫差曾在靈巖為西施建館娃宮。據傳今靈巖山寺一帶即是館娃宮的遺址。尚:還。西子:即西施,春秋時越國的美女,越國君主勾踐將西施獻給吳王夫差,西施備受吳王寵愛。相傳吳王曾在靈巖山上為西施建有琴臺、梳妝檯等。若:像。虎丘:山名,一名海湧山。在江蘇蘇州市西北閶門外。相傳春秋時吳王闔閭葬於此,三日有虎踞於上,故名。唐王朝避其先世李虎諱,改稱武丘。後復舊名。泉石幽勝,上有塔,登眺則全城在目,為蘇州名勝。劍池:池名。在今江蘇蘇州市虎丘山。相傳秦始皇東巡時在這裡找尋過吳王闔廬的寶劍;一說闔廬葬在這裡,曾用魚陽扁諸等寶劍各三千殉葬,故名。天平:山名,在靈巖山北,因山頂方平,故名天平山。尚方:山名,又稱上方山、楞枷山,在原吳縣西南。支硎(xíng形):山名,在原吳縣西南,相傳晉代名僧支遁曾隱於此山。太湖:在今江蘇省南部,面積二千四百多平方公里,是我國第三大淡水湖。舊說有三萬六千公頃。七十二峰:太湖中有大小島嶼四十八個,加上沿湖的山峰和半島,號稱七十二峰。尤以洞庭東山、西山、馬跡山、三山、黿頭渚最為有名。沉浸:浸入水中。海內:古人以為我國疆土四面環海,故稱國境以內為海內。猶言天下。《戰國策·秦策一》雲:“今欲並天下,凌萬乘,詘敵國,制海內,子元元,臣諸侯,非兵不可。”

餘同年友魏君用晦為吳縣,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為給事中。君之為縣,有惠愛,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於其民。由是好事者繪《吳山圖》以為贈。

我同齡的好友魏用晦任吳縣縣令未滿三年,因考績列入優等被調入京城擔任給事中。魏君任吳縣縣令期間有恩於民,離任時,百姓設法挽留卻未能成功,魏君也捨不得離開他的百姓,於是有熱心人便畫了一幅《吳山圖》來送給他。

同年:封建時代同一年中舉或同一年登進士第的互相稱同年。為吳縣:出任吳縣縣令。高第:在吏部舉行的考核中列為上等者稱高第。給事中:官名。秦漢為列侯、將軍、謁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從,備顧問應對等事。因執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為正官。晉以後為正官。隋開皇六年(586),於吏部置給事郎。唐屬門下省。元以後廢門下省,而留給事中。明給事中分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侍從規諫,稽察六部之弊誤,有駁正制敕之違失、章奏封還一權。魏用晦所任為刑科給事中,《明史·職官三》言其職責為:“刑科,每歲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數,歲終奏上一歲蔽獄之數,閱十日一上實在罪囚之數,皆憑法司移報而奏御焉。”惠愛:對老百姓施惠和愛護。扳留:挽留。又作“攀留”,即攀緣車駕挽留,表示對離任者功績的肯定和對離去的眷念。由是:因此。好事者:喜歡繪畫的人。事:從事。以為贈:即作為贈送的禮品。

夫令之於民,誠重矣。令誠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澤而有榮也;令誠不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於吳之山川,蓋增重矣。異時吾民將擇勝於巖巒之間,尸祝於浮屠、老子之宮也,固宜。而君則亦既去矣,何復惓惓於此山哉?昔蘇子瞻稱韓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至以為《思黃州》詩,子瞻為黃人刻之於石。然後知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於其人也。

縣令對於老百姓來說,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縣令確實是賢良的,那麼當地的山川草木也為蒙受其恩澤而感到榮耀;如果縣令不賢良,那麼當地的山川草木也會遭殃,感受到恥辱。魏君對於吳縣的山河,可以說是增添了光彩了。今後有那麼一天,吳縣的老百姓將會在青山秀巖間挑選一塊名勝寶地,在佛寺或道觀裡祭祀他,這完全是應該的。那麼魏君既然已經離開了吳縣,為什麼還對這裡的名山那樣眷戀呢?從前,蘇東坡稱讚韓琦離開了黃州四十多年,還念念不忘黃州,以至於寫下了思黃州的詩歌。蘇東坡為黃州人把這詩刻在石碑上。由此後人才明白這樣一個道理:賢能之士到某一處地方,不單單會使那兒的人民不忍心忘記他,而且連自己也不能忘記那兒的人民。

令之於民:縣令對於老百姓來說。被:通“披”,受。澤:恩惠。榮:興旺。擇勝:選擇形勝之處。尸祝:屍,代表鬼神受享祭的人;祝,傳告鬼神言辭的人。《莊子·逍遙遊》:“庖人雖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吳。”注曰:“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尸祝在此處的意思是:將來把他當作祖先、神靈一樣祭祀。浮圖:梵語音譯,此處指佛教寺院。老子之宮:即道觀。老子是道教供奉的始祖。既去:已經離開。惓惓(quán全):懇切、難以捨棄的樣子。蘇子瞻:即蘇軾(1036—1101),字子瞻,號東坡,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縣)人。宋仁宗嘉二年(1057)進士。宋神宗熙寧年間任杭州通判,歷知密州、徐州、湖州。御史劾以作詩訕謗朝廷,貶謫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元間,累遷翰林學士,出知杭州、潁州,再貶惠州、瓊州,赦還卒於常州,諡文忠。是宋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學家,有《蘇東坡集》、《東坡樂府》。《宋史》有傳。韓魏公:即韓琦(1008—1075),字稚圭,宋相州安陽(今河南安陽市)人。天聖五年(1027)進士。仁宗時,西北邊事起,韓琦任陝西經略招討使,與范仲淹率兵拒戰。韓、範久在兵間,名重當時,為宋廷所倚重,時人稱為“韓範”。西夏和成,入為樞密副使,嘉中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英宗立,封魏國公。琦為相十年,臨大事,決大議,雖處危疑之際,知無不為。卒諡忠獻。《宋史》有傳。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韓琦曾與其兄在黃州居過,黃州人以此為榮。蘇軾作有《書韓魏公黃州詩後》一文:“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至以為詩。”此處用韓琦之思念黃州之事言魏用晦思念吳縣。子瞻為黃人刻之於石:宋神宗元豐三年(1080),蘇軾因“烏臺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元豐七年(1094)十月二十六日,蘇軾作《書韓魏公黃州詩後》雲:“而軾亦公(即韓琦)之門人,謫居於黃五年,治東坡,築雪堂,蓋將老焉,則亦黃人也。於是相與摹公之詩而刻之石,以為黃人無窮之思。”黃人,即黃州人。

君今去縣已三年矣。一日,與餘同在內庭,出示此圖,展玩太息,因命餘記之,噫!君之於吾吳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現在魏君離開吳縣已經三年了,一天,他與我同在內庭,取出這幅《吳山圖》給我看,一邊欣賞,一邊嘆息,就命我寫篇文章記載這件事情。唉!魏君對於我鄉吳縣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又怎能使我們吳縣百姓忘記他呢!

內庭:即內廷,宮廷之內。隆慶四年(1570),歸有光任南京太侍寺丞,留京執掌內閣制敕房,纂修《世宗實錄》,因此有機會在內廷與時任給事中的魏用晦見面。太息:出聲長嘆。

吳山圖記: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不忍忘,亦不能自忘於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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