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建房竟出意外 男子因過失致人死亡獲刑

幫人建房竟出意外 男子因過失致人死亡獲刑

來源: 中國法院網 (蔡移貴) 一男子幫助鄰居建房,不料建房過程中因拋磚不當導致一工友“腦疝”致死。近日,該男子因犯有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湖南省祁東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2018年10月6日,被告人鄒某某與被害人肖某某等人,在祁東縣石亭子鎮幫鄰居建房子。被告人鄒某某負責向三樓的房間模板上拋磚,因模板上的磚堆放不穩,一塊磚被拋出去的磚頭打落,砸中準備上樓開機器吊磚的被害人肖某某的頭部,導致肖某某從二樓樓梯間栽向一樓樓梯間。被害人肖某某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經祁東縣公安局鑑定,肖某某系外界暴力造成頭部損傷,導致“腦疝”致死。案發後,被告人鄒某某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協議,並積極賠償了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某過失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鄒某某犯罪情節較輕,案發後,又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就民事賠償部分能積極賠償被害人方損失,取得了被害人方諒解,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備註: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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