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帶孫費”對簿公堂,法院支持老人,兒子兒媳做法令人寒心

事情很簡單,爺爺奶奶撫養孫女近一年,花費大概6600元,其間兒子兒媳給了爺爺奶奶4000元左右,剩下2600元爺爺奶奶一直索要未果。經當地法院審理認為,爺爺奶奶沒有撫養孫女的法定義務,索要撫養費合理合法,故判被告10日內支付原告2600元,但駁回了原告其他的訴訟請求。


因“帶孫費”對簿公堂,法院支持老人,兒子兒媳做法令人寒心


自古以來,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並不是爺爺奶奶的法定義務。除非父母因不可控因素而沒有能力履行撫養的義務,更何況,所謂“帶孫費”也並不是爺爺奶奶照看孫女而索取的勞務費,而是此前老人家撫養孫女墊付的日常開支和幼兒園花費等。

此新聞一出,網友也是議論紛紛

@你好:在中國爺爺奶奶雖然沒有帶孫子的義務,但國情是,如果子女知情達理懂得孝道,他們的父母一般都會很樂意幫他們帶孩子,好讓他們有時間好好的工作。新聞上所說父子因“帶孫費”對簿公堂,我認為是一種親情的悲哀。

@越努力越幸運:首先,新聞中所謂的“帶孫費”並不是老人因帶小孩而索取勞務費,而是撫養孫女所花費的日常開支,這些錢其實都不用老人家索要,自己要主動給他們;其次,我認為老人家如果索要勞務費也是合理的,大家都知道帶小孩不易,更何況老人家帶,法院應該判一點勞務費給二老。

正如上面的所說,在中國,爺爺奶奶大都是非常樂意幫子女帶孩子的,至於“帶孫費”,會不會是二老沒有收入,撫養孫女的費用已經超出了他們自己的承受能力,或者他們想用此換回一點心理上慰藉。無論是哪種情況,都不應該出現雙方對簿公堂的事情,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了,更牽扯到了家庭、親情等各方面,也是會老人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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