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从快办案

3月7日上午,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两起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案件,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别在派驻检察机关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19年2月28日,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张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吴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交由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张文贞办理,承办人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承办人认为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两案都均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凤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从快办案

3月7日,在值班律师的丁玮东的见证下,承办检察官分别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在认罪认罚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充分知晓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后,自愿认罪并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签署了《认罪认罚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凤县检察院将对吴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就张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向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凤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从快办案

案件办理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快程序,办案检察官仅用7天时间办结两起案件,提高了工作效率,响应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的规定,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推进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今后,凤县检察院将加强与县法院、县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流程,确保认罪认罚制度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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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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