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冬”行動 溫情來襲
1月9日上午,福建高院組織全省法院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統一行動,晉安法院積極響應,舉行涉民生執行案款集中發放儀式,向110位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發放工資執行款170萬元。
2018年11月底,晉安法院陸續受理申請人張某某等110人與被執行人福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系列執行案,涉案標的達300餘萬元。案件立案後,晉安法院與法律援助機關、轄區勞動監察工作人員密切配合,開闢綠色通道,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因被執行人福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及資產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凍結,暫無法執行被執行人的有關銀行存款。
為儘快落實執行款項,執行法官經多方調查,得知被執行人對中交某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到期債權。晉安法院書面通知中交某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張某某等110人履行對被執行人到期債務300餘萬元,該公司有關工作人員以資金週轉困難為由稱須待春節後的3、4月份方能代為履行。執行法官多次同該公司及其上級領導協調溝通,釋法析理。經過不懈努力,中交某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代為履行,首筆執行款170萬元一匯入,晉安法院立即予以發放。餘款約180餘萬元也將於近期到位,屆時,本系列執行案執行款項將全部執行到位。
本次執行案在各方的努力及配合下得到了圓滿解決,進一步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體現晉安法院關注民生、司法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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