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實施後,淘寶開店是不是必須都要營業執照?

先給大家打一針:莫慌張!千萬莫慌張!

相信目前大家都已經知道了“電商法”是玩真的。

為什麼會這樣?

就電商平臺的逃票漏稅而言,本質上一方面是由於舊的法權沒有變革,新的技術形態無法與舊有模式形成契合,導致了平臺及賣家跑在了法權前面,造成了技術脫離了法權的束縛。

目前淘寶小鎮已經開放在線註冊淘寶營業執照:淘寶小鎮(中國杭州)電子商務產業園

還沒有辦理的朋友可以通過上述鏈接辦理,具體流程可以看我之前發佈的文章。

而既然事實無法改變,我們就來關心一下“電商法”的頒佈和實施會對我們造成哪方面的影響。

一、代購也需登記和納稅

在新《電商法》中規定,包括“代購”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且依法納稅。具體規定為: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二、刪差評刷好評面臨罰款

新《電商法》出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同時法律還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否則可能被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

三、“大數據殺熟”被禁止

去年被關注的“大數據殺熟”也在《電商法》中被提及,“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電商網站根據大數據實行“個性化推薦”時,不能僅展示推薦的商品,也要將其他商品選項共同推薦給消費者,讓買家平等選擇。這就避免了一些電商或提供電商服務的平臺利用“個性化推薦”當藉口,為一些對價格不敏感的人群推薦價格較高的商品,而將同類型的低價商品進行屏蔽。

四、捆綁搭售必須明示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違反者將被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最頭疼的應該是“代購”及“刷單”方面的影響,此前許多所謂的“代購”實際上是靠賣假貨賺錢的,真代購的利潤比較微薄,而這些造假的“代購”僅僅把假貨帶出國再寄回國內,就能當正品來賣,今後他們的違法成本將大大提升,新《電商法》將對他們產生震懾作用。

至於“刷單”方面,其實在很早之前就有新聞爆出“刷單”團隊被抓,罰款入獄,但是這也只是涉及已經形成規模的刷單團隊,對一般的小賣家來說是無關痛癢的,不要慌張。

頒佈至今其實電商法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慢慢完善,《電商法》仍是一部基本法,其中一些細節還待進一步解釋說明。

就像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師說的:《電商法》的一些內容是框架性、原則性規定,有些地方仍需要進一步細化,並且由於電子商務領域的迅速發展,各方面的問題層出不窮,也需要不斷出臺相關規定進行完善。

總而言之“電商法”的頒佈也無非是需要規避的東西多了一些,但是並不影響淘寶整體的結構,想要做好淘寶,還是要從淘寶平臺的運轉機制入手,掌握核心瞭解規則,才能利用規則去賺錢。

如果你對淘寶創業感興趣,並且對淘寶的運營框架還不理解,歡迎私信交流,我會把我這些年做淘寶的經驗分享給你,讓你在電商這條路,能夠少走一點點彎路,哪怕只是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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