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检察院率先引入志愿律师驻院开展法律援助

3月1日,钟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运行。从此钟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中有了志愿者律师轮岗值班,法律援助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钟山区检察院率先引入志愿律师驻院开展法律援助

当日上午,钟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英祥和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桂新为工作站揭牌后,志愿者律师立即到岗,工作站正式投入运行。目前,该工作站律师团共有律师35人,均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中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

钟山区检察院率先引入志愿律师驻院开展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律师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人员一起,免费为来访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适当法律帮助,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供咨询和程序选择建议,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理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站也依法为认罪认罚但未自行委托辩护且不符合指定辩护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钟山区检察院率先引入志愿律师驻院开展法律援助

据悉,2017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派驻司法机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值班律师的设立、职责等事项,去年年底的《刑事诉讼法》最新修订中也写入了派驻值班律师相关内容。钟山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工作落实,与区司法局多次沟通协调,根据两家工作实践经验,共同制定《关于区法律援助中心驻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工作站,为法律援助中心派驻值班律师提供便利工作场所和必要办公设施,简化会见程序、畅通工作渠道,既保障值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又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检察机关办案有机结合,切实保障来访群众、犯罪嫌疑人及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王伟琴 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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