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傻傻分不清楚!

货币的概念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随着新型支付方式的到来,比如电子货币、虚拟货币以及数字货币的概念不是每个人都能区分清楚的。下面我就根据业内一些比较权威的信息整理一下它们三个的大致区别:

一、电子货币:

严谨一些说,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广义的电子货币是指通过硬件设备或者电脑网络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也就是依靠电子设备网络实现储存和支付功能的货币,那么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也包含在电子货币的范畴中。

而我们现在经常提及的电子货币,实质上是狭义的电子货币,也就是国家银行系统支持的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形式,与我们所拥有的现钞以及银行存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可以理解我们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及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上的数据就是我们所拥有的电子货币。可以说,电子货币具有完整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职能,即可以衡量任何商品的价值、可以购买任何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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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可以理解为是互联网游戏、互联网社区发展的产物。最典型的就是游戏币,当我们在一个游戏虚拟世界中,大喊说我现在是拥有1个亿的大富翁啦!这“1个亿”就是虚拟货币。

另外,在不同的社区网站内,用于购买本网站服务的专属货币也被称为虚拟货币,比如腾讯公司的Q币,可以用来购买QQ秀等服务。

虚拟货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基本不具备任何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货币职能。因为并不存在一个游戏币究竟可以兑换多少大米、多少玩具车、多少演唱会门票等等的公允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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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概念会复杂一些。现阶段我们说数字货币,一种等同于加密数字货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已陆续有国外专家开始研究加密货币,他们称之为电子现金系统。我们可以了解现金体系有两大特点,一是匿名性,也就是说我用现金买商品时不需要向商家交代我是谁这个问题,二是现金交易双方点对点直接交易不需要通过向第三方发出申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效率非常高。而电子现金系统就是要在互联网电子通讯的环境下实现现金支付的特点,而密码学以及分布式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则是要实现电子现金支付网络的必要手段。

2008年化名中本聪的学者发表了一篇比特币电子现金支付系统的论文,才真正从技术和运行规则设计层面,让加密数字货币成为现实,这也就是最近热炒的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走向金融业应用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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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种是基于现有银行货币体系的法定数字货币,也就是现在法定电子货币的升级形态,引入计算机代码运行等新技术,又保持对货币运行的适度掌控力。其核心特点在于,货币发行和运行的可编程性,能够有效追踪货币在交易过程中的流通轨迹。

2017年7月我国央行推进了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挂牌进程,法定数字货币的推行有可能带来更高的交易效率和更低的交易成本,并且通过准确把握货币流向以优化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最后是三种货币在不同维度上的简单对比、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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