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检察院法警队“建机制、助办案、收实效”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子洲县检察院法警队认真探索履职新路径,为保障该院业务部门案件办理顺利进行,法警队主动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并根据具体办案部门的业务职能,及时出台了《办案警务保障协作意见》。并且专门成立了办案警务保障领导小组,确保各业务部门有需要时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并保障案件顺利进行。

同时,《办案警务保障协作意见》还规定,法警队在接到部门用警申请后,应当及时制定行动方案,采取集中派警的方式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及时针对调解、息诉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协助检察官做好释法说理,保障检察官人身安全;建立协助保密机制,参与具体业务办案工作,不得窥探、打听、泄露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否则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办案工作区巡查制度,要求司法警察每次在办案工作区使用时都要认真检查设施,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执法办案的安全与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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