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释疑》之《经解篇》第五十三卦 渐(连载中)

《周易释疑》之《经解篇》第五十三卦 渐(连载中)

第五十三卦 渐 (风山渐) (下艮上巽)

(为山上有木之象)(《序卦》曰: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杂卦》曰:渐,女归待男行也;颐,养正也。解曰:渐,柔进中正,静以待也,刚进中正,行求应也,女归待男行也。颐,贞吉,养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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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女归吉,利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解曰:归,嫁。柔爻初未得位,而后得正,渐之进也,女归吉也。柔进而得位,上应刚也,往有功也。进以正,女归之道也,而后男女正,男女正则家正,家正可以正邦也。九五刚中,止而巽,渐之进,动不穷也。颐,刚柔得位,而有相应,养正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解曰:山上有木,曰渐。木之成也,渐之进也,君子象之,故曰“以居贤德善俗”。居,积也;善,改善。)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解曰:干,岸也。鸿,雁也。女归,良禽择其所归而栖也;雁,往来有时,长幼有别,先后有序,每飞不远,切渐之意,故以象之,是以爻皆曰“鸿”。女归者,渐之进也。初爻柔而失位,上接坎险,曰“鸿渐于干”;小子力弱而妄动,不得其时,故曰“厉”;对位敌应,故有言,有言者,六四也。柔居于刚,虽未得位,渐之进也,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解曰:磐,石也,以着陆焉。坎之初爻,曰“鸿渐于磐”。衎衎,安定和乐貌;二爻柔中,刚柔应也,上接离明,故“饮食衎衎”;暂歇蓄力,后以上行,“不素饱也”。)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解曰:陆,水中之洲也。三爻之位,居坎中爻而刚,故曰“鸿渐于陆”。九三刚居阳位,艮,少男也,上行失艮,离群丑也,刚柔相接,故“夫征不复”。六四柔居阴位,离,中女也,刚柔相接,以下则失柔中之道,虽然,鸿雁于飞,未脱坎险,有始无终,故“妇孕不育”,凶也。利御寇,刚得位而保其下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解曰:桷,树干主枝分叉处。巽之初爻,巽为木,故曰“鸿渐于木”。或得其桷,顺承九五,顺以巽也。桷者,平稳易栖,雁爪虽不似鸟,顺亦无咎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解曰:九五之位,尊以高也,故曰“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二爻上行三位乃至五爻也。终莫之胜,后乃得孕,刚柔相应,得所愿也,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解曰:陆,栖息之地。刚居阴位,故曰“鸿渐于陆”。位尊而高,其羽用仪,歌以颂之;以到终途,其羽乃可用仪,得其时也,故它爻未之能用。渐,女归以待男行也;礼仪者,依序进展,不可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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