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學年度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高校招聘教職員公告

2019-2020學年度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赴高校

現場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初中、小學)

2019學年度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高校招聘教職員公告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公辦學校擬面向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在華南師範大學設點現場公開招聘165名公辦教職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導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宜的原則,嚴格程序、嚴肅紀律,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堅持逢進必考,送考上門。堅持單位推薦與考試選拔相結合的招聘方式,考試採取面試、筆試等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計劃高校現場公開招聘初中、小學學校教職員165名,具體計劃和崗位見附件1。

本次赴華南師範大學設點現場公開招聘卻未招滿的崗位可安排在華中師範大學設點(計劃2018年11月下旬進行,另行補充公告)進行現場公開招聘。

三、招聘對象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含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就業人員及已辦理暫緩就業的2017年、2018年畢業生),且須於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願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

(四)年齡35週歲以下;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六)專業對口,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符,具體參考《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相近但又未列入《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和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說明;

學科教學、小學教育、課程與教學論等專業,如就業推薦表或成績單上的專業名稱無培養方向,報考人員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養方向證明;

(七)研究生學歷報考者,研究生期間成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50%;

2.各學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以上。

本科學歷報考者,本科期間成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科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

2.各學科平均分在85分以上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2以上。

特殊教育崗位報考者不受成績條件限制。

(八)具備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於2019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九)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招聘程序

發佈招聘信息→報名→資格審核→面試→筆試→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考察→公示→聘用。日程表見附件3。

(一)發佈招聘信息:11月1日在華南師範大學網站、南海人才信息網、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等發佈。

(二)報名: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11月15日上午8:30時至11月19日下午5:30時。

每場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應聘一個單位。考生登陸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人事招聘”中的“南海區教育局教師招聘系統”報名,並上傳材料,如簡歷、成績單、學校證明(如相近專業證明、專業培養方向證明,按需提供)等。

參加高中、特殊學校、職業學校招聘,而未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可於11月18日下午2:00時後在招聘系統重新報名參加初中、小學招聘,並上傳材料。

已在高中、特殊學校、職業學校招聘中被確定為體檢人員的,不得報考參加初中、小學招聘。

(三)資格審核: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面試名單和地點將於

11月22日下午在華南師範大學網站、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公佈。

( 四)面試(佔總成績60%):11月24日在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進行。面試分為初試和複試兩個環節,採用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如音樂、美術、體育等個別學科有其他面試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初試結束後以招聘崗位數1:5的比例推薦人員進入複試環節,如實際面試人數不足比例,可按實際情況推薦,初試、複試可合併開展。面試總分100分(初試佔50%,複試佔50%),最低分數線為70分,低於70分的,不推薦參加筆試。

面試當天,考生請攜帶個人身份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院校蓋章)、就業協議書、成績單(含院校蓋章)、學校證明(如相近專業證明、專業培養方向證明,按需提供)、報名表進行報到,以上資料複印件一式一份(報名表在招聘系統打印,統一裝訂在推薦表上面),原件備查。

(五)筆試(佔總成績40%):11月24日在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分批進行,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選。如實際面試人數不足比例,可按實際情況推薦筆試,筆試時間為30分鐘。

(六)確定體檢人員:按照面試、筆試成績6:4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總成績現場公佈。按照同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招聘單位現場收取體檢人員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身份證複印件,以及近期證件照1張,雙方簽訂臨時合約。

(七)體檢:以《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為標準,統一安排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察:體檢合格者,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後,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南海區教育局官方平臺(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十)聘用:公示期內未接有效投訴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人員聘用手續。

六、招聘實行聘用制和試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根據事業單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統一實行聘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並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轉正後,按照我區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相關規定進行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試用考察制

由區教育局和所在鎮(街道)教育局、區直學校組成考察小組,對試用人員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繼續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年齡計算截止時限為報名開始當天。

(三)凡犯有嚴重錯誤,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五)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如違約不按期到崗,3年內不得報考我區公辦教職員。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佛山市南海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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