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中小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

1.中小學校黨組織是黨在學校中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並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推動學校健康發展。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引導監督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治校、規範管理,確保正確辦學方向。

(2)參與討論決定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決算和教學科研、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3)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負責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教育培養和選拔任用,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參與討論決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對教職工聘用考評、職稱評審等提出意見。

(5)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識形態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6)完善學校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7)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的預防、監督和查處。

(8)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2.建立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有效發揮作用的制度機制。完善領導班子配備方式,推行黨組織與行政領導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保證黨組織在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地位。健全議事決策制度,明確黨組織參與決策具體內容和程序,規範黨組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對重大議題和事項,黨組織與行政領導班子成員要充分溝通醞釀、形成共識。定期組織黨員、教職工代表等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和重大事項情況通報,保證對決策實施的監督。對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或不按程序決策的做法,黨組織要及時提出意見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3.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已明確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中小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學校各項工作、各類組織的領導,積極探索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