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首次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 提升法律監督實效

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11月22日,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尚粉紅應邀列席法院審判委員會,對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發表檢察意見,取得較好效果。這是《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改實施後,該院檢察長首次列席法院審委會。

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在審判委員會上,湖濱區人民法院院長黨立新主持討論了該案。尚粉紅檢察長在聽取了審判長彙報的案件事實及合議庭意見後,對該案的法律適用問題發表了檢察意見。

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尚粉紅檢察長表示,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了檢察長或者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可以列席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標誌著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將成為工作常態。法檢兩院是法律職業共同體,是守護司法公正的最後道防線,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方面,有著共同的司法目標和價值追求。檢察院將進一步加強與法院溝通、協調和配合,推動良法善治,通過列席審委會,面對面交換觀點,闡述意見,真誠溝通,統一司法標準和辦案尺度,共同把案件辦準辦好,努力提升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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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立新院長表示,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是落實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兩高”《關於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實施意見》的具體體現,是維護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舉措。在以後的審判活動中,要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交流,不斷完善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自覺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履行審判職能,提高審判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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