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11月22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尚粉红应邀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发表检察意见,取得较好效果。这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实施后,该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

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 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在审判委员会上,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立新主持讨论了该案。尚粉红检察长在听取了审判长汇报的案件事实及合议庭意见后,对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了检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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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粉红检察长表示,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了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标志着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将成为工作常态。法检两院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道防线,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方面,有着共同的司法目标和价值追求。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和配合,推动良法善治,通过列席审委会,面对面交换观点,阐述意见,真诚沟通,统一司法标准和办案尺度,共同把案件办准办好,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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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立新院长表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在以后的审判活动中,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不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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