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法院首次適用“議價模式”確定網拍起拍價

12月28日,米脂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推送了被執行人李某的一套住房。這是該院首次適用“議價模式”,即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司法拍賣起拍價。

米脂法院執行的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縣支行與被執行人李某等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李某欠款25萬元本金及利息,被執行人以其位於榆林市橫山區的一處房產進行抵押,因無力償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確定財產處置參考價若干問題的規定》,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對該房產進行進行議價,經過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協商一致,同意將該房屋以65萬元價格網上起拍。

當事人“議價模式”是在不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由法院指導,組織申請人和被執行人對擬拍賣的標的物進行自主協商議價,能協商一致的經法院審查後確定為司法拍賣起拍價。相較傳統的委託評估,“議價模式”具有零佣金、定價快、效率高等特點,不僅減少了被執行人標的物掛網時間,也節約了當事人處置財產的成本,有力助推被執行人財產加速變現,大大提高了執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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