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检青年」金欢:“乐学”无止境

从事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仅三年,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金欢就取得了“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工作中,金欢给人的印象既沉稳又麻利,说起她的成长进步,离不开“乐学”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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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执检青年」金欢:“乐学”无止境

2011年,从武汉大学毕业的金欢通过招考踏入了检察机关的大门。2016年,她又通过公务员考试从外地考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任检察官助理。算起来,金欢进入检察系统已有七年多,但由于前几年一直在综合部门工作,对于检察业务尤其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她还是一个新人。

初来乍到的年轻干警多半要从内勤干起,金欢当然也不例外。2017年2月,她成为汉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内勤。“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内勤工作头绪多、事务杂,工作流程怎么走、办案标准是什么、和谁对接联系……虽然有检察官教,但也要靠她自己一一理顺。没多久,刑事执行检察“大事件”之一、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评选开始了。在部门负责人的有意安排下,整理申报资料的重任落在了金欢身上。

重任在身,金欢丝毫不敢松懈,她严阵以待地对照评分标准,从200余张图片、300余册案卷、100余份文档资料中,一项一项核对各类案件,一条一条收集得分信息,一字一字校对画册图文,确保一卷不差,一分不落,一字不错。她细致耐心地与制作人员沟通、联系,经过五次反复对细节的不断调整、修改,终于将驻区看守所检察室三年的工作在申报材料中全面、完整地呈现出来。最终,该派驻检察室的各项工作受到省市院考察组的充分肯定,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整理评选资料也是学习的过程,再琐碎的事务性工作,重视它、干好它,都能汲取到适合自己的营养。”金欢认为,通过整理各类业务数据,可以了解每年的案件类型和工作量;通过翻阅案卷,可以熟悉办案具体流程、文书制作;通过梳理精品案件、优秀文书等,可以有重点地学习更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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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执检青年」金欢:“乐学”无止境

2018年5月的一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的张某突发疾病被送医,汉阳区检察院考虑到案件已开庭及张某身体状况,对其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中,了解到张某系初犯,羁押期间表现良好,也认罪悔罪,但是张某已多次明确表示无法满足被害人的赔偿要求,涉案矛盾还没有化解。“像这类轻伤害案件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一般可判处缓刑。我们可以再了解一下张某的和解意愿。”金欢向检察官提出了建议。“这个工作一定要做,还要尽力促成矛盾化解。”检察官想到了更深一层。“可是他已经明确说赔偿不了。还有能什么办法?”虽然金欢希望结局圆满,但仍带着疑问,跟着检察官展开调查。在向张某核实病情时,了解到张某有多种疾病在身,仅靠打零工养家,家庭条件并不好。在耐心倾听张某的心里话之后,她和检察官一起为其解释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和法律从宽处理规定,还从关怀的角度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颇受触动的张某当场表示愿意尽力赔偿。最终法院采纳了建议,对张某取保候审,后张某在家属的帮助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积累数年的涉案矛盾也终于化解。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既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也要全面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和社会效果,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进矛盾化解。”结案时,金欢谈到了自己的感悟。“嗯,你总结得不错,看来是真的学有所获了。”检察官说。这一次,金欢更深地体会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不仅是事实认定、法条适用,还有情理法的共容共生。还有,办案不仅要有工作理念,更应该主动思考如何践行,将以人为本、以和为量落实到具体工作,尽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之外,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等监督工作同样需要立足检察职能,注重监督效果,促进实现刑罚的目的。“监督不是对立,是为了推动实现共同的法治目标。”金欢说,不定期对辖区内11个司法所进行突击检查、专项检察,一次查阅10至30余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不是为了挑错、找麻烦,而是通过履行监督职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共同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每年登记创建900余个财产刑执行检察档案,每月和法院核对财产刑移送立案和执行情况,及时沟通解决执行中的难处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督促法院依法推进财产刑执行工作,保证国家法律在财产刑执行中的正确实施。“当然,要做好监督工作,需要经验,更需要智慧。”金欢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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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竞赛,学无止境

2018年6月中旬,金欢开始了为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集训的日子。领导与同事为她分担工作、鼓励她安心集训,令她倍感温暖,又压力巨大,集训备赛让她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焦虑。

金欢告诉自己,必须尽快调整心态,以平常心去看待,才能投入集训学习和积极准备之中,否则就是浪费机会、浪费时间。于是,她每天六点半起床,坐一个小时地铁到集训地点,利用通勤时间,把前一天重点知识再温习一遍,或者再看一遍易错题,理解地记忆知识点。接下来就是一整天紧张的看书、讨论、做题、测试。工作好几年,真正像这样心无旁骛、全面地了解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知识,她还是头一回。在集训中,她看到了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尤其是面试答辩反应的迟钝、查找分析问题的慌乱,这才意识到学习不可投机,目标不能停留在做对题目,而要理解法律规定的本意,懂得运用到工作之中,这才是竞赛与学习的真正意义所在。

“在备赛中虽然学习了大量刑罚变更执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但并不太懂这些规定背后的深意,尤其是减刑对服刑人员改造效果到底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对减刑的检察监督又有什么意义?”然而,派驻武汉女子监狱检察室实训两周的经历,让她深深体会到了这项法律制度背后的意义:“服刑不仅仅是学习、劳动,还有思想和行为的改造,这才是刑罚的目的,而那些减刑起始时间、间隔、幅度、从宽、从严等规定的背后,无不蕴含着这一理念。作为担负着监督职责的检察官,不仅要促进监管机关严格、文明履行职责,还要赢得服刑人员的信任,让他们愿意讲出自己的心声、顾虑、不满、疑惑,并一一解答,这样才能对服刑人员改造起到积极作用。”这时,她才读懂了那些看似冷冰冰的法律规定。

随着竞赛时间临近,金欢反而越来越淡定,因为她知道参与其中必有收获。7月,她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也幸运地参加了省院组织的集训。

9月,金欢得知自己获得了参加全国竞赛的资格,倍加珍惜、全心备赛、从容应考。3天后,她带着“业务能手”称号自信地走出考场。回到武汉,她立刻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前行的方向:学以致用,践行初心,做一个知行合一的检察人。

1168期

「执检青年」金欢:“乐学”无止境

文字:鲁昕 刘园园

排版:黄理慧

编审: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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