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大師尚秉和先生,易經,《焦氏易林注》,射覆

尚秉和(1870-1950),名秉和,字節之,號石煙道人,晚號滋溪老人,學者稱槐軒先生。河北省行唐縣城西南滋溪河北岸伏流村人。晚清進士,著名易學家。博學善文,喜玩金石,工於繪事,精通中醫,與易學造詣淵深。是象數派易學的代表人物之一。

少肄業本邑龍泉書院,後遊學於保定蓮池書院,師事吳汝綸。遍治經史,精研辭章,頗有創穫。 清光緒十七年(公元I891年)進士,分工部。 清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入進士館,學習法政,後任巡警部主事、員外郎。

清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入京師大學堂為教習,次年丁父憂,服闋復為民政部員外郎。

辛亥革命後,尚秉和任內務部第三科科長。署理營繕司司長。浮沉郎署者十餘年。後遂辭官,執教於國立清華大學。1929年受瀋陽萃升書院之聘,主講席三年。

日本侵陷東北,尚秉和還為北平中國大學教授。1936年受聘執講於保定蓮池講學院。蘆溝橋事變起,尚秉和家居不復出。抗日戰爭勝利後,南京“國史館”聘為纂修。1950年病歿。

尚秉和平生口訥於言,於學則無所不窺,精通方術、醫藥,又工繪事,善鑑賞金石文玩。著述甚豐,遍涉經、史、子、集,其《辛壬春秋》、《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頗見重於世。

尚秉和於《易》研討最深,主張“象為學《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漢《易》象數學的特點,詳探《左傳》、《國語》、《逸周書》尤其是《易林》中久已為人忘忽的《周易》內外卦象、互象、對象、正反象、半象、大象等百二十餘象的應用規律。凡立說與取象,多有創見,而不苟同於先儒。時賢王樹楠稱其“將二千年《易》家之盲詞囈說一一駁倒,使西漢《易》學復明於世,孟子所謂其功不在禹下。” 尚秉和通過對象數的闡發和筮法的研究,提出了了解《易》的新思路,推崇“未學易、先學筮”的易學思路。於象數易學的貢獻非常大,自民國以來,其易學理論對易學界一直有著很大的影響。

易學大師尚秉和先生,易經,《焦氏易林注》,射覆

尚秉和

其著作甚豐,主要著作有:《周易尚氏學》、《周易古筮考》、《(左傳)、(國語)易象釋》一卷,《焦氏易林注》十六卷,《焦氏易詁》十二卷、《周易時訓卦氣圖易象考》一卷,《連山歸藏卦名卦象考》一卷、《易注》二十二卷、《易林評議》十二卷、《讀易偶得錄》二卷、《太玄筮法正誤》一卷、《洞林筮案》、《郭璞洞林注》、《易卦雜說》、《易筮卦驗集存》、《周易導略論》、《辛壬春秋》等。

易學大師尚秉和先生,易經,《焦氏易林注》,射覆

易學大師尚秉和先生,易經,《焦氏易林注》,射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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