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令人切齿的“摔头胎”

"摔头胎", 顾名思义,就是将第一胎出生的小孩摔死。这个风俗早已不见,但在元代,是比较普遍的做法。元代蒙古人掌握了中国政权,蒙古地方长官对所辖地方的女子有初夜权,新婚的女子前三天晚上必须去蒙古地方长官家中侍奉(含蓄地说)。所以汉人百姓在这种屈辱的压迫中,形成了一种饱含血与泪的悲惨抗争手段——摔头胎。每个女子生出的第一个孩子,必须摔死,借以维护华夏血统的纯正。

元代,令人切齿的“摔头胎”

同时,也有历史学家考究“摔头胎”是子乌须有,认为当时蒙古一直就属于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的特性就是大家族群居制,哥哥亡故,嫂子可以弟弟娶,又或者弟兄几个娶一个老婆,甚至父亲亡故,儿子可以继承后母,他们对“贞操”这俩字没有观念,草原民族大多有群婚制遗留,这种情况下没人在乎所谓贞操,连成吉思汗的第一个儿子“术赤”(客人的意思)都是其妻子在被别的部落掳掠去生养的,所以说,学家们认为“初夜权”是明朝推翻元朝后,为了黑化元朝而编纂的。

元代,令人切齿的“摔头胎”

元代毕竟已过去几百年,且当时官方保留的资料文籍又非常的少,涉及到我们谈论的“摔头胎”“初夜权”也只有民间野史有记载,我们也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信则有,不信则无了。再此小编也要说一句,民族之间的通婚是可以的,但是用这种毫无人道、高压压迫下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不得人心的。只有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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