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文|全民閱歷史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並頒佈,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一個國家想要擁有秩序的和諧發展,自然離不開法律的加持,只有人人都遵守法律,我們才能更好的生活在同一片土壤上。在一般情況下,我們提到法律想到的職業無非就是律師和法官這兩種職業,而今天小編要和大家講的並不是律師,而是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

最高人民法院,顧名思義,自然是我國最高級別的審判機關,那麼這個最高級別的法院院長職務是什麼樣的級別呢?權力大不大呢?其實在小編看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不是權力大不大的問題,而是權力究竟有多大的問題了。作為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擔任這個職務的人最多連續任職兩屆,一屆為5年。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

根據我們國家現在的政治制度而言,要做這個院長首先得是執政黨中央領導集體的成員,而做上了最高法院的院長也就意味著進入了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序列,就已經是國家級副職了,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副國級。作為領導班子的一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權力與其它職務相比就顯得多元並且廣泛。他有權力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也有權力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副院長。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

而且最高法院院長和他所領導的人員機關不僅擁有對下屬機構幹部的考察、建議和任免權力,還對地方法院領導班子有非常大的影響力。包括制定司法解釋,總結審判經驗,討論決定典型案例都在院長的權力範圍之內,就說這個權力大不大吧?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是什麼級別權力大不大

要小編說,這個權力是非常大了,不僅權力大,責任和壓力也大。這也是正常的,畢竟我們國家自古以來就有句老話叫做“沒有那個金剛鑽就不要去攬那個瓷器活”。擔任著這麼重要的職務,能力必須得有,承擔的壓力和責任自然也不是一般的大。但是小編也相信,在現在的領導班子下,我們的國家一定能夠發展的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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