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祥在第二屆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上作專題發言

6月8日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在第二屆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上就“區域內各國商法之協調與整合”作專題發言時表示,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發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已經成為中國和東盟在更大範圍、更高水平、更深層次的合作共贏之路,期待各國通力合作,攜手共進,共同推動中國-東盟區域商法的協調與整合。

劉貴祥說,今年是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6週年。中國和東盟10國積極推動“一帶一路”倡議與區域國家發展戰略對接,創造了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新模式,構建了國際合作的新典範,為區域經濟的發展與繁榮作出了重要貢獻。協調化、統一化的法律規則能夠穩定商業預期、降低交易成本、便利爭議解決。因此,區域經濟一體化不僅需要像WTO規則這樣的國際經濟法的維護,更加需要區域內各國商法實體規範和爭議解決規則的協調與整合。

劉貴祥簡要分析了國際商法協調與整合的現況及發展趨勢。他表示,近年來,國際商法的協調與整合取得快速發展,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國際社會通過制定調整國際商事關係的公約,有力推動了國際商法的協調與整合;國際商業界創設和統一了大量商事示範規則,具有應用廣、影響大的特點,促使了國際商業慣例的形成;商事交易示範法和示範規則的成果為各國國內立法及司法實踐所吸收,促進商事法律規範趨同化;協調統一爭議解決程序規則和便利跨境執行的趨勢正在形成;區域商法統一化運動方興未艾。非洲商法協調組織(OHADA)推動非洲16個成員國實施了《一般商法統一法》《破產和清算程序統一法》等法律。在歐洲私法統一化浪潮中,歐盟合同法委員會2001年出臺的《歐洲合同法原則》佔據突出地位。

在亞洲,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達順先生提出了整合亞洲商法的倡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周強院長積極支持,推薦了3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高級法官擔任亞洲商法研究所的理事,為亞洲商法的協調與整合作出積極努力。

劉貴祥表示,中國-東盟是最具活力、最有潛力的緊密命運共同體,推進區域商法的協調與整合,必將深刻影響全球商法協調與整合的進程。中國-東盟各國法院應凝聚共識,形成合力,在協調商法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國-東盟大法官論壇已有前期收穫,相信本次論壇,將為區域商法的協調整合奠定新理念,拓展新途徑,促進區域商法的協調與融合。應在案件審理中善意解釋國際條約及國內法,倡導誠信等一般法律原則,加強比較法研究,尋找各國商法的“共同核心”,建立國際商事判決和仲裁裁決交換機制,促進條約解釋、國際慣例適用的統一化。先易後難,循序漸進,軟法先行,選擇衝突規範、實體規範和程序規範差異較小的領域制定示範通則。

劉貴祥認為,中國與東盟各國應構建便利高效的區域商事爭議解決機制和跨境執行機制。

區域內各國民商事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是便利跨境交易和投資,保障“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機制,也應當成為中國-東盟司法合作的當務之急。本次論壇在起草、磋商南寧聲明時,首次提出了推定互惠關係的理念,希望得到與會各國的支持,推動形成便利執行、交易安全的良好法治環境。

馬來西亞上訴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也就這一專題作了發言。他表示,推動中國-東盟區域商法的協調與整合具有重大意義,要進一步凝聚共識,通力合作,共同推動商法的協調與整合,以服務和保障各國的繁榮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大法官、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主持研討,與會嘉賓圍繞“區域內各國商法之協調與整合”專題進行了自由發言。

記者: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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