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廣州原書記萬慶良,還有那些貪官涉貪超過億元?

除了廣州原書記萬慶良,還有那些貪官涉貪超過億元?

除了廣州原書記萬慶良,還有那些貪官涉貪超過億元?

除了廣州原書記萬慶良,還有那些貪官涉貪超過億元?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夢遙)9月30日,廣西南寧中院公開宣判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對被告人萬慶良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南寧中院的通報顯示,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萬慶良先後利用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省揭陽市人民政府市長、揭陽市委書記、揭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廣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廣州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1251086億元。

記者梳理發現,十八大以來落馬的“大老虎”至少有6人受賄金額過億。其中受賄金額創紀錄的是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他受賄金額達到2.4676億元。

此外,周永康受賄金額達1.29億餘元;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受賄金額達1.41億元;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受賄金額達1.23億餘元;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寧市委原書記毛小兵受賄1.048億餘元。

這6人中,周永康和萬慶良均被判無期徒刑。另4人所涉案件均已開庭審理,尚未宣判。

除了這些落馬的“大老虎”外,“小官巨腐”現象也時有發生。

去年6月,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河北省大名縣縣委書記邊飛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一審查明,邊飛在魏縣、永年縣、大名縣擔任縣委書記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調整、項目協調審批、工程承攬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5920餘萬元。另有價值人民幣4190餘萬元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財產流失776萬餘元。

河北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的貪腐案曾引發輿論關注。執法人員在馬超群家裡搜出現金1.2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產手續68套。

此外,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被控受賄2億1170餘萬元。他曾被曝家中存放大量現金,導致執法人員在清點時燒壞了4臺點鈔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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