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靳綏東、李士祥、吳湞決定逮捕

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 董凡超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靳綏東、李士祥、吳湞決定逮捕

吳湞(左)、靳綏東(中)、李士祥(右)

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河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靳綏東、北京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士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吳湞作出逮捕決定。

河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靳綏東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靳綏東作出逮捕決定。

北京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士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士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吳湞涉嫌濫用職權、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吳湞作出逮捕決定。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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