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張家川公安局招聘20名

由於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天水張家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鄉鎮交警中隊輔助執法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招聘鄉鎮交警中隊輔助執法工作人員20名,從歷年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含技工學校)和退伍軍人中招聘,其中男15名,女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張家川縣戶籍,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的應、往屆大、中專(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外地生源考生與張家川籍居民結婚,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的應、往屆大、中專(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高中及以上學歷張家川縣城鎮戶籍歷年退伍軍人。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組織紀律性強;

3、身心健康、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下(1983年2月19日及以後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採取本人現場報名的辦法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2月19日至2月22日。

2、報名地點:張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二)報名需提交資料

1、應、往屆大、中專(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須持身份證、《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畢業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及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2、外地生源考生與張家川籍居民結婚的應、往屆大、中專(含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除須持身份證、《擇業通知書》或派遣至生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就業報到證》(必須無具體就業單位)、畢業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還須提供男女雙方結婚證,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及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名。

3、退伍軍人須持退伍證、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證件的原件和複印件及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 工作全過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均取消招聘資格。

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名意見。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報名考試。

本次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主要採取筆試辦法進行。筆試為閉卷考試,一律用漢語作答。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退伍軍人筆試成績加5分。

1.筆試考試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筆試地點:

詳見准考證

3.筆試時攜帶的證件:筆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筆試准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按准考證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筆試。

4.成績發佈:筆試成績在張家川縣政府網向社會公佈。

四、體檢

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甘肅省公務員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政審工作由縣人社部門具體負責,對被政審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核。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以學籍檔案為主要內容;退伍軍人以戶籍所在地的現實表現為主要內容。

六、試用及簽訂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的輔助執法工作人員由縣交警隊指令分配到各鄉鎮從事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如不服從分配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合格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按勞動合同進行管理,勞動合同原則一年一簽。本次招聘人員身份均為臨時聘用人員。聘用人員在聘用期內可參加各類就業考試。

七、薪酬待遇

聘用工資:每月1800元,聘用期間養老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應由單位承擔的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

諮詢電話:0938-8879314

0938-7881075

監督電話:0938-788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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