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你需要了解的那些事兒

本文轉自上交所投教

近期,有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將在上交所市場重新上市。這則公告受到了投資者的廣泛關注。那麼,對於此類股票在退市後重新上市交易,與新股上市首日交易,在規則上有何異同呢?今天,就讓我們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下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交易,你必需要了解的那些事兒。

●退市後重新上市的股票,證券簡稱如何標識的?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後的5個交易日內,上交所安排其股票進入風險警示板進行交易。由此可見,有別於新股,此類公司在重新上市首日,其證券簡稱前不加"N",而是加"ST"。

待公司在發佈首份年度報告後,可以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向上交所申請撤銷對其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

●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是如何確定的?

此類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開盤參考價原則上應為其在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交易場所最後一個轉讓日或交易日的成交價。

如果公司認為需要調整上述開盤參考價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薦機構出具專項核查意見,充分說明理由並對外披露。

對於主動退市公司在退市後其股票未轉入股份轉讓系統或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轉讓的,重新上市保薦機構應就開盤參考價的確定方法及其依據出具核查意見並對外披露。

●重新上市股票首日交易有何注意事項?

重新上市股票首日交易不設漲跌幅限制。重新上市首日盤中臨時停牌事宜,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的規定執行。公司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含)、單次上漲或下跌超過20%(含)的,需要臨時停牌。首次盤中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首次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的,當日14:57復牌。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具體事項請投資者需要查閱公司公告及相關規定,並留意上述交易安排及相應的投資風險。

這裡,提示投資者注意的是,自重新上市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開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為5%。

本欄目的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上海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欄目的信息準確可靠,但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證,亦不對因使用該等信息而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文來自上交所,僅為投資教育之目的而發佈,不構成投資建議。本號力求引用資料和數據的客觀與公正,但並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投資有風險,入市須謹慎。

(END)

股票退市後重新上市,你需要了解的那些事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