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審查起訴到判決僅用二日 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辦結今年首件認罪認罰刑事案件

“現在宣判:被告人劉興,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1月31日,由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審查移送起訴的劉興危險駕駛案,法院當庭宣判。此案從受理審查起訴到法院判決,僅用二日。

從審查起訴到判決僅用二日 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辦結今年首件認罪認罰刑事案件

2018年11月20日,被告人劉興無證駕駛一輛無號牌的電動三輪車,在停放時與他人車輛發生刮碰,雙方車輛受損,但無人員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劉興對事故負全部責任。經抽血鑑定,劉興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3.6mg/100ml,屬酒後駕車,符合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劉興到案後,主動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賠償被撞車主損失並達成和解協議,取得了車主的諒解。2019年1月30日,公安機關以危險駕駛罪將此案移送該院審查訴。

經檢察機關審查,劉興系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輛肇事,綜合其有坦白、與對方達到和解、未造成人員傷亡等因素,決定對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考慮到劉興認罪認罰,符合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關於認罪認罰速裁程序的條件。於是,辦案檢察官決定採用速裁程序公訴該案。

從審查起訴到判決僅用二日 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檢察院辦結今年首件認罪認罰刑事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辦案檢察官為劉興約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值班律師,由律師為劉興講解了速裁程序的規定、犯罪嫌疑人的權利義務。劉興在聽取值班律師的講解後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認罪認罰從寬量刑建議表示無異議,並與律師共同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大慶高新區檢察院隨即於當日向同級法院以劉興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提出了適用速裁程序建議和認罪認罰量刑建議,並隨案移送了劉興簽署的《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審查決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後當庭宣判。劉興庭上表示認罪認罰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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