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在全省率先啟動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工作

近日,按照省人社廳統一部署安排,無錫市啟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中人”待遇計發工作。目前市級機關554名退休“中人”待遇已按新制度規定,在全省範圍內率先發放到位,各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中人”預計將在年後分批進行“新待遇”計發。

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無錫市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人”是指,在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而在改革後退休的人員。他們不再執行原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而是實行與個人繳費掛鉤的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同時強制建立職業年金。由於新老待遇銜接之間的計算方法未確定,無錫市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直採用領取臨時待遇的方法過渡,未能精準體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

首批“中人”新待遇計發對象,為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已完成退休人員待遇申領並經初審、複審通過的2017年12月底前退休人員(2018年度退休人員暫不能進行新待遇計發)。其中,有企業繳費經歷的、省內(外)跨統籌區轉移的、清算未完成及欠費單位的、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退休死亡的人員等特殊情形,暫不納入本次發放範圍。總體上,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將與改革前的同類人員退休水平保持平穩銜接,而且晚退休一年的人員,因為其基本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都要多繳一年,相應的個人賬戶規模也就大一些,因此其退休時計發的養老金水平也要比同單位同條件的上一年退休人員略高一些,但不會過高。

為了便於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瞭解自己的待遇計發情況,我市在此次發放過程中向每一位“中人”發放了一份告知書,詳盡告知其初始待遇計發標準、歷年養老金調整情況和目前領取的待遇標準。本次新待遇核定後的退休人員,將從2月份起按新核定的基本養老金髮放,核定的新待遇以及過去幾年少發的養老金已在春節前一併發放到位。此外,目前核定的基本養老待遇合計金額不包含職業年金金額部分,待我省機關事業職業年金系統上線後,職業年金待遇將再次進行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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