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起冰城市區內貨車通行實施“新政”

為了服務城市經濟發展,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據市區路網流量和交通需求變化情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及文件要求,經市政府批准,於 11 月 15 日起調整市區(市轄 9 個行政區)貨運機動車(以下簡稱貨車)通行措施。

11月中旬起冰城市區內貨車通行實施“新政”

據介紹,為了深入推進公安部 " 放管服 " 便民化措施取得更大成效,更好地營造哈市的營商環境,新的貨車通行措施將針對貨運機動車的不同核定載質量、不同用途,不同車型等,圍繞合理規範出行時間和出行區域,進一步滿足城市物流配送需求等做了更為細緻明確的規定,涉及六個變化:

一是貨車全天禁行道路對從事搬家及專業運送傢俱、家電的廂式貨車(核定載質量小於 2 噸【含 2 噸】)在非高峰時段予以放開,方便相關企業、商家給群眾提供更為快捷的服務。

二是從完善城市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出發,取消了現在內環以內限制 0.75 噸以上貨車通行的規定,同時規定非高峰時段准許 2 噸(含 2 噸)以下的貨車在除了市區內貨車全天禁行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通行。

三是從緩堵角度出發,早晚高峰時段(6 時 30 分至 9 時、16 時 30 分至 19 時)明確禁止所有貨車在三環路所圍成區域內道路等相關區域、道路上通行,且包括環衛清掃等作業車輛。

四是為深入推進 " 放管服 " 便民化措施,市區內准許 5 噸以下(不含 5 噸)的冷鏈運輸車輛除禁止在高峰時段限行道路上行駛外,其它時段可正常通行。封閉式廂式貨車中哈籍(黑 A、黑 L 牌照)封閉式廂式貨車(一體廂),早晚高峰以外時段將不受貨車全天禁行路段上的相關限行限制;鼓勵採購新能源貨車,其輕型、微型貨車不受相關貨運車輛限行措施限制,其中型、重型貨車只需避開全天禁行路段,及早晚高峰期間禁行路段即可。

五是針對特殊車型、特殊用途的貨運車輛分別細化相關限行措施。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不受相關通行規定限制,非執行緊急任務時,應按照核定載質量遵守相關通行規定;輪式自行機械車、牽引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管理規定參照核定載質量大於 2 噸的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規定執行;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護欄清洗車、垃圾運輸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每日早晚高峰期間,禁止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通行、作業,其它時段可正常通行、作業。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殘土、爐渣、煤碳的貨車即使是在每日的 5 時 30 分至 21 時 30 分,也禁止在早晚高峰時段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通行。此外,預拌混凝土專用運輸車、水罐車只需要避開開全天禁行路段,及早晚高峰期間禁行路段,其他時段可正常通行。

六、是縮小五噸以上的貨車限行區域。結合哈爾濱市周邊的產業建設項目,對相關重點物流園區、重點項目、批發市場聚集地的沿線,以及包括繞城高速在內的 18 條道路,專門取消了 5 噸以上貨車的限行規定,方便車輛可直接進出高速公路,最大限度保障大型批發市場。物流園區的貨運需求。其中還直接明確規定學府路(學府東路至躍興街),除早晚高峰時段外,運送蔬菜、水果、鮮活產品的貨車可正常通行。

11月中旬起冰城市區內貨車通行實施“新政”

(一)貨車全天禁行路段:

1、道里區:霽虹橋、霽虹街(撫順街至經緯街)、經緯街(尚志大街至地段街)、友誼路、友誼西路(河鼓街至麗江路)、柳樹街(地段街至兆麟街)、兆麟街(森林街至石頭道街)、尚志大街、群力第一大道(景江西路至麗江路)、麗江路(友誼西路至群力大道)、興江路(友誼西路至群力大道)、防汛路(江畔路至松花江公路大橋);

2、道外區:江畔路(道外十八道街至防汛路);

3、南崗區:紅軍街、中山路(紅軍街至珠江路)、花園街(海關街至大成街)、長江路(中宣街至紅旗大街)、中宣街、西大直街(教化街至紅軍街)、東大直街(紅軍街至大成街);

4、香坊區:和平路、贛水路(鴻翔路至中山路);

5、松北區:世紀大道(天元街至天翔街)。

(二)貨車每日早晚高峰(6 時 30 分至 9 時、16 時 30 分至 19 時)禁行路段

1、主城區:三環路所圍成區域內道路(含三環路),以及香福路(長江路至先鋒路)、公濱路(三環路至香福路)、先鋒路(三環路至禧龍大街)、長江路(三環路至禧龍大街);

2、平房區:新疆大街、友協大街、建文街;

3、呼蘭區:利民大道、學院路;

4、阿城區:解放大街(會寧路至體東路)、金都大街(延川大街至牌路大街)、牌路大街(金都大街至上京大道)、金瀾路(解放大街至金都大街)、北新路(金溪路至金瀾路)、體南路(體東路至山水大道)。

(三)核定載質量 2 噸以上貨車(不含 2 噸)每日 6 時至 21 時禁止通行區域及路段:

1、主城區:三環路所圍成區域內道路(不含三環路);

2、平房區:新疆大街、友協大街、建文街、新國街、新友街、友協東四道街、友協東三道街、青年街、機裝街、新誼街;

3、阿城區:誠信大街(牌路大街至阿勒楚喀路)、長安路(金瀾路至延川大街)、金都大街(金瀾路至阿勒楚喀路)、解放大街 ( 金龍路至阿勒楚喀路)、民權大街(金瀾路至會寧路)、上京大道(金滌路至會寧路)、山水大道(東環大街至解放大街)、會寧路(金都大街至中都大街)、牌路大街(東環大街至中都大街)、金瀾路(金都大街至北新路)、金溪路(解放大街至上京大道)、金滌路(解放大街至上京大道)、北新路(延川大街至金龍路);

4、雙城區:團結大街、花園大街、文昌大街、和平大街、民安大街、新興路、發達路、興旺路。

(四)核定載質量大於 5 噸貨車(不含 5 噸)每日 6 時至 21 時禁止通行路段:

1、主城區:繞城高速(四環路)所圍成區域內道路 [ 不含繞城高速、先鋒路(禧龍大街至哈同高速)、禧龍大街、龍鳳路(東化工路至先鋒路)、東化工路(龍鳳路至天恆大街)、天恆大街(東化工路至繞城高速)、長江路(禧龍大街至繞城高速)、香福路、公濱路(香福路至繞城高速)、哈成路(香福路至繞城高速)、和糧路、秀明街、三環路(進鄉街立交橋至秀明街)、進鄉街(三環路至哈牡高速)、哈前公路(興隆街至繞城高速)、江北中環路(松北大道至繞城高速)、徵儀南路(學府東路至繞城高速)、學府東路 ] ;

2、平房區:保國大街、聯盟大街、雙擁路、新銀街、谷豐東街;

3、阿城區:東環大街(延川大街至阿勒楚喀路)、阿勒楚喀路(東環大街至中都大街)、中都大街(平嶺路至綏滿公路與蜚拉公路交叉路口)、大眾路(中都大街至欣欣大道)、欣欣大道(大眾路至綏滿公路)、牌路大街(中都大街至軋鋼路)、延川大街(中都大街至軋鋼路)、松峰大街(延川大街至平嶺路)、鑫平路(中直路至平嶺路)、中直路(哈吉大街至中都大街)、金滌路(中都大街至上京大道)、上京大道(金滌路至金龍路)、金龍路(上京大道至金都大街)、金都大街(金龍路至金瀾路)、金瀾路(金都大街至延川大街)、延川大街(金瀾路至(G10)綏滿高速)、民和大街(延川大街至平嶺路);

4、雙城區:堡旭大道(麥莎璐至東環城北路)。

11月中旬起冰城市區內貨車通行實施“新政”

(一)預拌混凝土專用運輸車、水罐車:全天禁止在前款第一條規定道路通行;每日早晚高峰時段禁止在前款第二條規定道路通行;其它時段可正常通行。

(二)冷鏈運輸車:核定載質量小於 5 噸的冷鏈運輸車每日早晚高峰時段禁止在前款第二條規定道路通行,其它時段可正常通行;核定載質量大於 5 噸(含 5 噸)的冷鏈運輸車應按照核定載質量遵守前款通行規定。

(三)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不受前款通行規定限制;非執行緊急任務時,應按照核定載質量遵守前款通行規定。

(四)輪式自行機械車、牽引車和專項作業車:通行管理規定參照核定載質量大於 2 噸的貨運機動車通行管理規定執行。

(五)新能源貨車:輕型、微型貨車不受前款貨運車輛限行措施限制;中型、重型貨車需按照前款第一、二條規定通行。

(六)封閉式廂式貨車:哈籍(黑 A、黑 L 牌照)封閉式廂式貨車(一體廂),早晚高峰以外時段不受本通告前款第一條規定限制。

(七)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護欄清洗車、垃圾運輸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每日早晚高峰期間,禁止在前款第二條規定道路上通行、作業;其它時段可正常通行、作業。

(八)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殘土、爐渣、煤碳的貨車:每日 5 時 30 分至 21 時 30 分,禁止在前款第二條規定道路上通行。

交警部門表示,確需在市區禁行時間、禁行路段上行駛的貨運機動車,可事先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申請,按照指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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