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交警守护平安

中秋佳节交警守护平安

节前违法直播宣传

中秋佳节交警守护平安

节前交通安全管理

2018年中秋节期间,眉山交警支根据《2018年“中秋”假期道路交通安保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节日交通特点,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中秋佳节期间全市累计出动警力1264人次,警车297辆次,启动交警执法站9处,启动农村劝导站347个,设置临时执勤站点77处,媒体发布信息49条,发送手机短信127281条,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查纠交通违法行为195起。全市道路畅通,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

中秋佳节交警守护平安

节前酒驾检查


超前研判 周密部署

中秋前期,支队提前对中秋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预判,提前谋划部署节假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分别成立指挥调度组、综合组、事故预防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政治保证组,对节日期间源头管控、秩序整治、隐患排查、安全宣传、值班备勤、督导检查等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同时,各大队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警力部署到位,全力以赴做好中秋假期交通管理工作。同时,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在节前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增加实战经验,提高了应对道路交通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通过演练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中秋佳节交警守护平安

节前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教育


全警保畅 管控到位

中秋佳节,全市公安交警取消休息,全员在岗在位,结合“秋风”专项行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等工作,在辖区国省干道、旅游线路等重点路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采取定点巡逻与流动巡逻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岗、定位、定时、定人”的四定措施,严格查处酒驾、毒驾、不系安全带、涉牌涉证、超员超载、争道抢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强行超车会车、逆向行驶、应急车道超车、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法运营等违法行为,确保了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不漏管、不失控。

强化源头管理 确保运输安全

节日期间,组织全区各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危运企业,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责任人以及从业驾驶人开展了面对面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驾驶人节日期间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提高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辖区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作用,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包括面包车)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八必查”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纠正,依法从重处罚,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绝不放行;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巡逻管控。同时,各地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加强了对客车和危运车安全运营的动态监管,严防客运车和危运车发生交通事故;对辖区内事故易发点段可能存在隐患的路段进行再检查,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对各路段交通事故多发点、隐患点进行再梳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路段,及时增设警示标志。

安全提示多样 宣传氛围浓厚

支队及各大队对节日期间辖区交通量、出行方式、出行方向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措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节日期间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一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旅游线路、旅游景点、国省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前告知路况、交通事故和交通管制信息,提醒广大驾驶人合理选择行驶路线。二是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和广大乘客、旅游人员的宣传教育,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过往的“自驾游”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积极提供交通信息咨询服务,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发布道路交通信息,宣传安全行车常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严格队伍管理,保障工作落实

一是狠抓了执法规范。教育全体执勤民警牢固树立严格、公正、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公路“三乱”。二是狠抓了自身安全防护。督促一线执勤民警带齐用好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肩闪灯、发光指挥棒、反光衣等安全防护装备,严格落实岗前提醒制度,加强执勤安全防护检查,确保民警执勤安全。三是狠抓了督导检查。节日期间,支队派出由支队领导带队的督察组,分赴各交警大队,重点对中秋假期各交管大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交通安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支队指挥中心每日不定时对各大队进行视频点名,督察大队带班领导在岗情况,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狠抓了纪律作风。全体民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省厅“六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制度,节日期间没有出现民警、辅警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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