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 “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 “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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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 “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

“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2018年9月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4一氯乙卡西酮等32种物质列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正式施行,其中列管的第21种(AMB- FUBINACA)、24种(ADB- FUBINACA). 25种(5F-ADB)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俗称“娜塔莎”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索类毒品“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娜塔莎”外观与“莫合烟”烟叶极为相似,是继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后,流行的第代毒品。吸食“娜塔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肢体虚弱无力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成瘾性极强,对身心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涉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娜塔莎”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 禁毒人民战争必须依靠群众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减少毒品社会危害举报。举报人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按照《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子奖励。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和静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0996 -5025110 (办公电话)

18999002651 (阿警官)

13899066968 (赵警官)

和静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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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王加聪

终审:孙 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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