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种农药在海南禁止运输、销售、推广、使用!

2月18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19年修订版)的通告》。《公告》中列举了62种禁用农药和4种限用农药,并将百草枯水剂重点突出。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17年11月30日修正),结合海南省农药市场和农业生产实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对《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的通告》(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公告》指出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需要,在特定时间段内对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和禁止在特定作物上使用的农药进行调整的,参照本名录执行。

一、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或含有以下成分的农药


62种农药在海南禁止运输、销售、推广、使用!


二、禁止在特定作物上使用的农药或含有以下成分的农药

  1. 禁止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2. 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
  3. 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4. 禁止氟苯虫酰胺在水稻作物上使用。

三、国家规定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其他农药

1.百草枯水剂;

2.农业部公告禁用的其他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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